315,从来都不应该是一个节日

2017年03月15日 09:08   来源:中国网   王传涛

  又到一年“315”。每年此时,各种消费维权消息,都会在短期内集中曝光;央视的“315”晚会,更是吸引眼球,观众们在这台别样的晚会中感受打假的快意恩仇,许多地方的工商部门则将收看“315”晚会当成了硬性的工作任务,既担心央视曝光本地的消费丑闻,又要随时作好处理各种问题的准备……显然,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我国,受到了别样的关注,也有别样的节日氛围。

  越来越像是节日的3月15日,却是一种走偏。道理非常明显:商业社会里,消费行为每时每刻都在发生,权益也需要时时刻刻得到呵护,断然不是哪一天哪一时之事。当维权日越来越受关注,越来越热闹,只能说明平日里消费者的权益难以得到正常的呵护。

  在工商部门和各地消协的共同努力下,有了打假和维权的热线,有了网络平台,有了回访的机制……但是,囿于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维权组织不独立等现状,维权艰难的现象仍然大量存在。而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的现状,也并不如人意——原本应该成为常见之事,在我国仍然像新闻。为此,去年最高人民法院还专门发布了《关于审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呵护此项权利。

  消协去行政化已然成为大势所趋。2015年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方案提出,积极稳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厘清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商会的职能边界,促进成为依法设立、自主办会、服务为本、治理规范、行为自律的社会组织。

  人人都是消费者。作为个人而言,更是需要提高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学习法律条规,勇敢地拿起维权的武器,让不法分子和不法企业无处藏身。2014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重新修订后实施。在全面加强依法治国的语境里,法律的修订完善为国人消费权益的保护维护提供了基本的法律文本和依据。

  让“315”从一个备受关注的节日,变成一个普通的节日,或者让一年365天每天都成为维权日,当成为现下政府与全社会共同努力的一个小目标。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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