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倒骗子”并不是合适的防骗教材

2017年03月06日 13:35   来源:光明网   朱昌俊

  近日,湖北武汉市民卫东又一次收到林某的微信,微信内容是林某写的检讨书。2月24日,林某以修改软件为名骗走了卫东800元钱,谁想卫东不仅要回被骗走的钱,还“骗”走了林某的387元。

  要回被骗的钱还“骗”了对方387元。相信这样的新闻,让人看了第一感觉就是挺解气的,并暗自佩服卫东个人能够骗倒骗子的“智商”和“能力”。新闻背后的跟帖中,不少人就称赞卫东“厉害”,直言“高人值得学习”,俨然将卫东视为反骗的榜样。可就现实来看,这样的“防骗教材”并不具备借鉴意义。

  一方面,按照律师说法,从骗子手中“骗”走钱款,其实已经涉嫌违法。另一方面,如果把“反过来骗倒骗子”,视为一种弥补被骗损失的做法,其实就预设了一种这样的认识,即骗与被骗原来是个人智商高低的问题,只要自己足够聪明,就足以把骗子也骗倒。但事实上却并非如此,因为若承认这一点,也就无法解释为何许多高学历者同样会被骗。

  在此案中,被骗倒的骗子很可能仅仅只是个人作案,从而被胜利冲昏了头脑。而当前社会多数诈骗行为背后往往都是团伙组织,有着精密的分工协作,要想把这样的专业化骗子骗倒几乎不可能。个人若迷恋于与骗子斗智斗勇,很可能聪明反被聪明误,令自己蒙受更大的损失。

  然而在现实中,还是不少人把受骗与否视为个人的智商问题。在这种认知投射到现实中,一是习惯把那些被骗的受害者戏称为交“智商税”,而往往对于骗术的教训认识不足,甚至令被骗者反而承受道德上的压力,陷入羞于求助的尴尬之中;二是各类社交平台充斥了大量的诸如“七招教你如何把骗子气哭”等未经证实的防骗攻略,把防骗当成了段子化娱乐,既降低了人们对骗术的警惕性,也消解了诈骗作为一种社会犯罪的严肃性质和其对应的社会危害。在某种程度上,公众对这样一则“骗倒骗子”的新闻的围观心态,或同样不乏某种娱乐倾向。

  太多的现实证明,在防骗和追回损失上,靠以牙还牙式的“私力解决”,终究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具体在此事中,有两点真正值得关注的细节,一是卫东明白自己被骗后想到要自己“骗回来”,甚至想教训下骗子的做法虽然不可取,但在“骗子”继续下套之时,立即意识到自己被骗,这种警惕意识值得学习;二是很多人都关心这样一个现实问题——假若卫东第一时间选择保案,那么800元的“涉案金额”,警方又是否能够立案并加以重视?

  “骗倒骗子”并不是合适的防骗教材。从小的方面说,它仍是源自一种基于朴素正义的“私力救济”观,既无复制可能,也与法治社会的要求格格不入;从大的方面讲,防骗从根本上说还是要靠减少社会中骗子的数量,最大限度瓦解骗子的生存土壤,而这显然是复杂的社会议题,并非仅仅由个人提高防骗能力就能实现。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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