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兼职“送快递”的网约车要在发展中规范(图)

2017年02月24日 11:52   来源:南方网   关育兵

  不久前,杭州市民吴昊翔体验了网约车的“即时送达服务”。下班回家,发现忘带钥匙的他“急中生智”让还在公司加班的同事叫了一辆网约车,20分钟不到,包在信封里的钥匙便顺利送达。(2月23日新华网)

  网约车的兴起和普及,在让公众多了一种便捷的出行选择之外,还衍生出了其他功能。吴先生的所体验,是其“个人业务”。而除了这部分之外,一些提供鲜花、蛋糕、生鲜等送货上门服务的店铺,也选择通过网约车的方式为顾客送货上门,有的店铺甚至长期“租用”网约车送货。

  网约车的功能为什么能够衍生?与人们的需求有关。普通快件,即便同城派送,最快也是同天送达,慢的话次日才能到。通过网约车同城点对点送达,少则10多分钟,多则1个多小时,就能送达目的地。这能够节约人们的时间成本。其次,亦与传统第三方物流配送不方便,以及店铺配送能力有限相关。网约车起到的是“补位”作用。对于促进商品的流通,促进经济的发展,便捷人们的生活,都有积极意义。

  事实上,用打车软件送快递,Uber已经先行一步。其在美国就推出了同城快递服务“UberRush”。用户可以通过相关软件,享受到汽车、自行车、步行等不同方式的货物当日送达服务。

  对于网约车送快递,所面临的是法律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十一条,经营快递业务,应当依法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快递业务。所以,网约车平台未经许可,经营快递业务,可能是违法行为。但这并非没有解决的途径。有律师就认为,如果平台只提供信息,网约车和乘客以口头约定的方式提供有偿的运输物品服务,就是两个个体之间的民事行为,并不违法。

  第二个问题,是如何快速解决彼此之间的纠纷,如何对这一新的市场行为进行监管。据媒体报道,已经发生过数起利用网约车运输违禁品的案件,该如何界定其中的行为,也是新问题。

  科技的进步,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促使新的市场行为不断涌现。可以肯定的是,任何一种市场行为,都会如同科技的进步一样,都是一柄双刃剑,有利就必然有弊。这是铁律。对待这些市场行为,应该用辩证的眼光来看,究竟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应该作出准确的判断。由此,对于网约车兼职“送快递”,该禁还是该允许就不难作出正确的选择。

  当然,如何解决其中的问题,法律上的,还是监管上的,相关部门的正确态度,理应是即时跟进,在发展中予以规范。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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