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被死亡”,奇葩又可怕(图)

2017年02月24日 11:39   来源:东方网   贾合祥

  今年2月8日,因为补办身份证件,冯维涛和家人来到户籍所在地,江苏沭阳县公安局颜集派出所。经办的工作人员告诉他,户籍资料显示,冯维涛已于2008年7月份死亡,其户籍于2010年被注销。随后,冯家人通过其他途径查询,同样被告知,在公安系统的户籍资料中,冯维涛已经“死亡”近9年。(新京报·?2017-02-23)

  今天,我们常见死了还“活着”的人,那是让死人为活人“赚外快”,但鲜见活人“被死亡”。然而,真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人家好端端、健健康康的一个老人,硬是让派出所“大变活人”、“被死亡”9年之久,若非家属给老人去补办身份证所发现,老人恐怕就永远“被死亡”了,若没有村民委员会证明老人还活着和老人家属四处求助,恐怕老人也不好“活过来”。

  活着的人“被死亡”也有不少例子,不过那都是过去兵荒马乱、信息不畅的特殊年代。如今,人家好好在家,甚至可说就在派出所眼皮底下,就“被死亡”了,岂不是怪事。公民逝去,办理死亡登记和户口注销,需要户主、亲属、抚养人等携带申报申请表,以及公民死亡医学证明等相关证明,到户口登记机关窗口申请,窗口受理后,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审查,审查无误后办理注销。人命关天,按说办理公民死亡程序很严肃、很严格,派出所怎么一个“失误”可以就让人活人“死亡”?连管了很多年户籍工作的“被死亡”老者都不明白,且2010年是我国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你说发生老人“被死亡”的事件不是很奇葩吗?

  老人“被死亡”不是舞台上大变活人的魔术剧,很奇葩,其实更可怕。人的户籍、或说人生档案,就是一个人的“第二生命”,其意义之重大不言而喻,它直接影响到一个人方方面面的生活和权利待遇,“被死亡”实际就是剥夺了人的权利待遇。“被死亡”江苏沭阳县冯维涛老人,好在社会生活没受到什么影响,但精神上却“很受打击”。

  老人“被死亡”事件绝非简单的“失误”,无独有偶,新京报曾报道称,2014年,江苏沭阳县茆圩乡村民杨广栋,并无违法记录,却背负“犯罪前科”长达8年。“罪行”包括拐卖妇女儿童等。这说明,当地派出所工作人员存在严重的作风浮躁问题,工作不细心、不扎实。派出所户籍工作,事关公民人生重大利益,本当一丝不苟,绝对准确,发生公民“被死亡”“被犯罪”的事情实属不该。

  人非圣贤,按说发生工作错误难免、也不可怕,但可怕的是不能正视错误和积极纠正错误。令人遗憾的是,冯维涛老人“被死亡”,在多方追问事发原因后,老人及家人始终未能获得警方回复,老人不得不向沭阳县纪委写信反映情况,希望得到一个合理答复,这才引起警方的重视,立案调查。这从一个侧面也反映了当地派出所、警方的工作态度与作风问题,也说明发生老人“被死亡”、他人“被犯罪”事件决非偶然。

  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纪检监察部门,三令五申,现在,全国全党,从上到下,都在加强作风建设,特别公安民警,良好的作风至关重要,发生“被死亡”事件绝不应该。沭阳老人“被死亡”事件必须查个水落石出,严肃追究责任,这是对“被死亡”老人、老人家属和对全社会的负责,也是对公安民警自身作风建设的负责。

  人民警察为人民,民警工作责任重大,马虎不得,失误不得,必须作风优良、高度负责,江苏沭阳老人“被死亡”事件,愿对各地民警工作都是一次警示。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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