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经济”也有边界和禁区

2017年02月21日 07:53   来源:武汉晚报   木须虫

  近日,北京街头出现了一批黄色的共享电动自行车引起了市民的担忧。这种共享电动车刚问世没多久就被交管部门紧急叫停。目前,大街上已经没有这种共享电动自行车的身影。记者从市交管部门了解到,这些共享电动自行车并不符合本市电动自行车的上牌标准,存在安全隐患。

  因为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电动车的安全保障性相对较差,容易发生交通事故,不少的城市都将其纳入禁或限的整治范畴。“共享电动车”的出现,其安全保障问题更突出,租用电动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很有可能因为责任的模糊酝化成一类新的社会矛盾。

  北京“共享电动车”从出现到紧急叫停,昙花一现在意料之中。它不但引发了市民的普遍担忧,而且交管部门核查也发现用以“共享”的电动车不符合上牌标准,存在安全隐患,属于依法必须禁止上路的产品。从这个角度来看,紧急叫停“共享电动车”,并不等于禁止电动车“共享”。

  网络技术的进一步成熟,使得所有与所用的分离,越来越成为可能,从而催生出分享经济。但分享经济必须满足起码的公共安全诉求,如外卖之于食品安全、电商之于质量安全一样,交通安全是“共享”交通工具租赁的基本底线。换言之,如果“共享电动车”无法避免其交通安全的缺陷,且不适应城市交通管理的体系,就应当予以禁止,确立清晰的市场边界。

  “共享电动车”的出现,既证明了分享经济与生俱来的活力,也一定程度反映了新生经济的盲目与无序,这既是对公共管理的提醒,要求公共管理层面快速跟进,给予必要的引导和干预,也是对市场的警示,运营与服务创新也应遵守法律法规、恪守基本的公共伦理,有所为、有所不为,“共享”并非没有禁区。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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