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保证金”侵蚀平等教育本义

2017年02月20日 13:44   来源:光明网   斯涵涵

  月17日下午,有网友在网上发微博称,其妹妹在成都市金堂县福兴中学读初一,这学期刚开学时,班主任就要求班上同学每人交100到200元保证金,“保证学习不下降,如果犯错或者下降就扣钱,一般交100,不好管的交200元。”金堂县教育局回应称,目前,班主任已经将收取的2660元全部退还给学生,教育部门将进一步对这名老师进行调查,并将严格处理此事。(2月19日成都商报)

  据说,开学时班干部主动向肖老师提出以收取保证金的形式来规范大家的行为习惯,相当于押金,钱是要退的,老师同意了这个建议。并且学生家长也赞成。虽然如此,但此事依然错得离谱。

  依照相关法规,未经行政审批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收取押金,该老师擅自收取学生押金属于严重违规。即便学生自愿,但学生属于未成年人,其意见难免幼稚、偏颇之处,也没有经济收入来源,老师作为学生在校的责任监管人,“传道授业解惑”之导师,应对学生不成熟的、错误的观点予以引导、矫正,而不是“以歪就歪”,用学生来掩饰自己的错误做法。

  而“学习成绩保证金”也是令人诧异。一般而言,没有人希望自己的成绩下滑,但成绩下降有多种原因,学习能力、家庭变故、情绪变化都可能产生成绩波动,老师的教学能力更会影响学生学习。该老师收取“学习成绩保证金”,将学习下滑的“锅”一股脑甩到学生身上,是简单粗暴、极其不负责的表现。

  再则,全班学生的成绩不可能保持纹丝不动,若下滑了就要扣钱,保证金的生意定稳赚不赔,若是老师说的“期末要退的”,这种虚假的保证金收了又有何用?最可笑的是,如果交了保证金,就能督促学生自觉学习,提高成绩,那每个学校收取保证金越多越好,还要考试作甚?

  此外,针对不同情况的学生收费竟然不一致的情况,越调皮的交得越多,这更是错上加错。对于学生来说,自己承认自己“不好”,并“主动“比很多同学多交钱,会在幼稚的心灵埋下自卑、受歧视的种子,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对于教育者而言,将学生分成三六九等,区别对待,侵害了学生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现在回到最开始的那个问题,究竟有多少学生主动且自愿缴纳“学习成绩保证金”呢?

  “学习成绩保证金”侵蚀平等教育本义。将学生成绩与金钱直接挂钩,会给学生产生金钱万能的错误引导,暴露出一些教育者扭曲的金钱处罚型教育观,其错误的价值追求会给学生产生潜移默化的不良影响。值得忧虑的是,类似这种教育滥收费时不时地从一些老师、一些学校冒出头来,也得到不少家长的认可,可见金钱异化的教育观依然存在不小的市场。提高教师教育水平、强化教育监管,提升师德师风,树立平等、科学的现代教育观,任重而道远。(斯涵涵)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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