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古城禁歌舞厅,刻不容缓

2017年02月17日 07:55   来源:广州日报   谭敏

  近日,丽江古城管理局发布《丽江古城内经营项目目录清单》(征求意见稿),拟将丽江古城内经营项目按照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四类进行管理,实行经营项目准入标识制度。歌舞厅、网吧、电子产品及桑拿按摩类服务被列入禁止经营范围,其他餐饮、酒吧、珠宝玉石则在限制经营范围。

  两年前去过一次丽江,我几乎是在震天响的歌舞厅音乐声中逃出丽江古城的。商业气息太重、过度开发,一直是中国各大景区的通病,而在1997年就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丽江,作为中国旅游的一张国际化名片,更是在商业化上做到了极致。

  丽江作为以旅游业为主要支柱产业的城市,开设一些桑拿按摩、歌舞厅、酒吧的确有助于经济增长,可以带动旅游消费。可是,也要看到,旅客之所以会到这里来旅游,注重的是与日常生活不一样的旅游体验和丽江独有的地方文化特色,而按摩类服务和歌舞厅,在自己生活的城市就有,为什么一定要到丽江来体验?尤其古城作为景区的核心,歌舞厅、网吧、按摩类服务更是与周边环境格格不入,破坏了古城的文化资源。而古城内的商铺,酒吧赚钱就一窝蜂搞酒吧,鲜花饼盛行就鲜花饼店成堆,如果再不对古城内的经营项目进行规范,这种追求短期经济效益的行为势必要付出巨大的代价。

  此次对古城内的经营项目实行准入标识制度,相信会对古城内商业化有余、文化味不足的现状有所改观。但是,要修复此前造成的伤害,丽江古城势必要熬过漫长的一段时期,但对于古城的现状来说,已刻不容缓。

  事实上,不仅仅是丽江,全国的不少古城古镇也或多或少存在类似的问题,如何在保持古城的原汁原味和商业经营开发上做好平衡,是古城发展必须要面对的课题。否则,知名度越来越高,美誉度越来越差,古城旅游也就很难可持续发展了。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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