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开闪光灯拍照被打 制止影院恶习怎能靠拳头

2017年02月08日 07:37   来源:广州日报   张涨

  近日,一则“女子看电影开闪光灯拍照,被前座打得鼻青脸肿”的新闻迅速登上热搜,网友们纷纷吐槽:终于有人做了我不敢做的事,大呼解气!有媒体发起“影院恶习”投票,熊孩子吵闹、吃带有气味的食品、大声接电话等都名列其中。

  就事论事,首先必须明确一点,无论如何打人都是不对的。哪怕开闪光灯拍照影响他人看电影,以暴制暴、以牙还牙也并非合法之举。被打女子报警,要求打人者赔礼道歉,这一诉求应当得到支持。但这样一件对错非常明显的新闻,为何绝大多数网友都感叹“打得好”?究其原因,就是有太多人遭受“影院恶习”的困扰,看到有人“忍无可忍无需再忍”,当然要上去点个赞。

  打人不对,影院恶习也确实遭人厌,怎么办?一方面,当然是要观影者提高自身素质。开闪光灯拍电影屏幕,除了影响别人,更会因为强光啥都拍不到。而那些大声打电话的,要打电话也该出去影厅打。

  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有关方面要对观影秩序负起责来,不能让其处于一种“无序状态”。新闻中提到,被打女子先后两次开闪光灯拍照,若是影院工作人员及时制止,又哪会有后面的拳脚相向?在管教熊孩子、不允许带有气味的食品等方面,影院完全可以让工作人员早些介入。比如在国内很多音乐厅,一旦发现有人拍照,立即有工作人员用激光笔示意制止,既不影响其他观众,也制止了不合理行为。效仿这一手段,也许影院一开始要投入更多人力物力,但久而久之观众习惯成自然,影院恶习自然会慢慢消失。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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