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可云:区域规划应更有层次感

2017年01月23日 07:42   来源:环球时报   张可云

  新年伊始,两会将近,各地政府和学界的“区域规划”讨论进入新一轮高峰期。

  上世纪末,区域经济就开始成为热点问题,受到各级政府和学界的重视,成为显学。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角度看,特定城市或区域依据发展历史、现状和内部条件及外部环境变化,确定、调整城市的发展方向都是值得肯定的。

  然而,无论是学术界还是决策部门,对区域规划过程中的层次问题注意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容易引起政策混乱。例如,长江三角洲地区与京津冀地区的范围就曾多次发生变化,甚至由同一个国家职能部门出台的同一区域不同版本规划所涉及的范围居然不一致。

  根据中国中央与地方政府的区域规划决策,实际操作的区域可以根据空间尺度细分为七个层次:

  一是小空间单元区域。这类区域往往是一个行政区域内的局部地区,由地方政府负责;

  二是省份内地市组合区域。这类区域要么为省内核心区域,要么为问题突出的区域;

  三是省际边缘区域。这类区域的构成单元基本上是地缘相近, 人缘相亲,发展水平与面临的问题相似;

  四是跨少数省份区域。构成这类区域的不同省份要么在经济联系方面比较密切,要么具有较大的互补性,要么在地理或文化方面具有较大的相似性;

  五是跨较多省份区域。这类区域往往有一个纽带,如河流、铁路或海湾等,构成省份的差别较大;

  六是战略区域。这类区域是中央为了统筹区域发展而专门划定的;

  七是跨国家区域。这类区域也是中央政府有目的地划定的,但边界不一定固定,中国政府不可能跨国调控。

  这些年中央批准或批复的区域规划,都可在上述七类中对号入座。不过,对区域规划的内涵、分类、制定规范、操作程序与评价机制等,目前尚无共识。多年前,许多区域经济学领域的学者便呼吁制定并实施《区域规划法》,但进展并不顺利。

  根据发达国家区域规划实践,要真正完善区域规划须有一个明确、具有立法意义的区域划分框架。欧盟的区域框架称为NUTS,美国的区域框架称为EA。

  曾经流行一顺口溜:“规划规划,纸上画画,墙上挂挂,全是鬼话,不如领导的一句话。”为避免这种情况,区域规划必须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在制定主体、对象、程序、执行、监督与评价方面作完善、科学的安排,切忌雷同,注意根据目的确定规划的框架与重点。(作者是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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