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禁机场天价面条并非小题大做

2017年01月20日 14:11   来源:东方网   罗瑞明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公平竞争、满足大众消费需求的原则,与取得经营权的零售、餐饮等企业经营者签订协议,明确服务标准、价格水平等事项。”18日,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江苏省民用航空条例》。《条例》从今年7月1日起施行。(1月19日《扬子晚报》)

  面条是人们基本的食物,价格本也是平民价,可是到了机场却截然不同,曾有报道称“南京禄口机场新航站楼兰州拉面馆一碗面条125块”,此次《条例》明确:“服务标准、价格水平、安全规范和责任等事项”,包括面条在内的零售、餐饮自定价格将不能再任性,对机场商品价格将起到监督制约作用。

  有些机场不仅是食品,其它同样高得离谱,如:“打印费10元1张”;一个纸箱子40元、一根包装带15元。机场之所以能定出离谱的高价,根源在于垄断:机场大多是独门经营,只此一家,别无选择;再则,机场大多远离市区,乘客们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一旦要应急,即使是再高的价也得承受。机场商品价格高,一是经营者利用独特的环境优势赚钱,二是机场主管方坐地生财,利用固定店铺创收。

  机场是公共之地,商品的价格也应与价值大体相符,鉴于其所处环境的特殊对不合理的价格应进行干预,然而,要实行监管却不容易,对公众反映的天价商品进行查证,总会遇到这样那样的推托措词,最常见的就是所谓市场化,商品随行就市不好干涉。而相关方面的规定几乎是空白,由此监管也是左右为难,很难从根本上进行杜绝。

  有了立法规定,机场商品和相关收费标准得以明确,经营者在定价上不能随心所欲,得按照协议履行,而机场主管方也不能完全凭感觉,凭关系出租店铺,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择优选取,并且以协议的方式进行制约。这对租和被租方都有较强的约束力,此举抓住了缓解机场商品价格高的关键。

  也许有人会说,商品价格等用立法的方式进行明确有点小题大做,其实不然,机场是个窗口,价格的高低关系到乘客的利益,也关系到当地的形象,对机场商品价格进行立法规范,也是市场化的要求,遵循市场规律,严禁哄抬物价。而更主要的是,有利于监督管理。用立法进行明确,消费者可以进行对照,对不合理的价格进行抵制和投诉,有利于权益的维护,而监管者有了此利器,监督起来有依有据,坚决有力,更有权威性。

  解决机场商品价格高的问题是一大难点,所以难,难就难在没有针对性的依据,如今有了《条例》,这一难题从理论上得以化解,而要真正的将《条例》落实,还得多深入,明察暗访,防止变相的高价,真正的让面条等价格降下来。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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