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成为纪检“防火墙”

2017年01月10日 11:32   来源:南方网   刘立峰

  1月8日,新华社发布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公报。全会总结2016年纪律检查工作,部署2017年任务,审议通过了王岐山同志代表中央纪委常委会所作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王岐山同志就规则(试行)审议稿向全会作了说明。

  十八届中纪委七次全会全面梳理了四年来的各项反腐成绩,并总结出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强化党内监督;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完善自我监督与党内监督、社会监督;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等五点体会。对2017年工作任务,则提出严明换届纪律;狠抓作风建设;落实政治责任;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提炼总结实践成果;做好纪委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等七项目标要求。

  “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中纪委七次全会前播出的电视专题片《打铁还需自身硬》,深刻地揭示了纪检执纪监督者如果缺少监督与制约被引诱、围猎后,蜕变为腐败分子的更大危害性,同时也启示了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的“避风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不具备天生的免疫力。十八大后,虽然中纪委和地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分别成立了纪检监督室,中央纪委机关共处理38人,其中立案查处17人、组织调整21人,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共处分7200余人、谈话函询4500余人次、组织处理2100余人。纪检监督室的设立,虽然有力破解了“谁来监督纪委”这一问题,但此种内部监督机制依然存在漏洞,不能全面破解纪检干部被被引诱、围猎的风险。中纪委七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则正是这样一部全面完善纪检监察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进而为纪检监察系统安上“防火墙”,让纪检干部被动拥有“免疫力”的重量级法规。

  其一,《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的标签,证明把监督执纪的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紧迫性,也标志着《规则》将根据反腐实践不断补充、完善。王岐山上个月初在江苏调研就制定《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征求意见时曾说:“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纪委要以身作则,把监督执纪的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规则要向全社会公布,昭示执纪者有更为严格的纪律要求,表明监督者必须接受监督。”可见,《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将公开、透明,并根据反腐实践和群众、纪检监察队伍意见,不断补充、完善、修正。

  其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根据四年来破解“灯下黑”,清理纪检监察队伍“内鬼”实践,针对性地堵“漏洞”,打“补丁”。专题片《永远在路上》曾曝光周本顺对几个腐败的市委书记拖着不抓,专题片《打铁还需自身硬》还曝光了中纪委“内鬼”罗凯、申英饭局上把开发商介绍给官员认识,私下把举报信给涉事官员看,并从中渔利的案例。这些典型案例,均为《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制订提供了参考,建立审查过程全程录音录像、打听案情和说情干预登记备案等制度,正是堵“漏洞”,打“补丁”的亮点。

  其三,《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完善了相关监督执纪工作程序,查找各环节的风险点,让反腐环节中的请示报告、线索处置、审查审理、涉案款物管理工作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不但包括执纪审查事前的请示报告、线索处置工作规程,还包括事中的录音录像、打听案情和说情干预登记备案,事后的审查审理、涉案款物管理等规则规范。这些更加具体细化的工作规程,不但有力地保障了监督执纪审查中的公正透明,也最大程度地防范了外部权力干涉和内部弄虚做假、蓄意包庇,令各级党委与纪委的政治责任同步提升。

  打铁还需自身硬,己正方能正人,《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制订实施有力地破解了“同体监督”的制度性缺陷,一方面将让监督执纪规则更透明,为纪检监察系统安上“防火墙”,另一方面将令纪检监察干部腰杆更硬,使命更坚,拥有了更大的“免疫力”屏障。我们相信,随着《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发布实施,更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必将高效助力全面从严治党进程,进一步砥砺我们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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