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头文件能管住天价彩礼吗?

2017年01月06日 07:00   来源:羊城晚报   王石川

  2016年12月27日,河南省濮阳台前县下文件,对红白事标准进行了明确要求,要求彩礼总数控制在6万元以内,不执行要被惩戒。台前县文明办副主任李宏伟说:“在台前县,有的婚礼花得多的有三四十万元,有的家庭条件不怎么好的,孩子结一次婚,倾家荡产,还需要借贷。”

  “父母为了让我娶个媳妇,压力很大,我有时觉得特别亏欠他们。”前不久,一则名为《河南小伙结婚花50万 等于全家20年纯收入》的新闻,让人不胜慨叹,当事人受访时如是称。彩礼过高,漫天要价,直接导致因婚借贷、婚后还账,婚前忍气吞声、婚后矛盾丛生,因陋习而酿成悲剧的也不在少数。从这个角度上说,相关部门出台规定为彩礼设置上限,初衷良好,用心良苦。

  但是,法无授权不可为,法不禁止即自由。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行政,没有法律法规授权,无权做出相关行政行为,也就是说,权力之手不能乱伸。彩礼过高,确属陋习,但并不违法,只能在道德范畴内规束,而不宜采取行政手段干涉。不执行“彩礼总数控制在6万元以内”的规定就要惩戒,谁授予这个权力?

  须知,任何公共政策,虽出发点再好,也应该考虑合不合法,考虑可不可行。且不说台前县的这个文件能不能落实,即便落实了,恐怕只会导致一种结果,台前县的姑娘们或不再选在当地择偶,那么当地的小伙子娶老婆是否更是难上加难?

  应该如何看待彩礼——

  一方面嫁女要彩礼确是民俗,不必一见彩礼就皱眉,甚至唾骂不止,嫁女当然不是卖女,但父母含辛茹苦养育女儿一二十年,索要一些彩礼,不是天经地义吗?有学者认为,彩礼首先是一种礼节,也是一种传统,比如古代的订婚仪式,男方需送给女方一份由物品和金钱两部分构成的“彩礼”,其中钱为财(聘金),物为礼(聘礼)。彩礼高不高因人而异,对于一个赤贫家庭,也许连1万元也拿不出。相反,对于有些家庭,拿出60万元也不在话下,非要以6万元为界,似有一刀切之嫌。

  另一方面该厘清多少彩礼才算天价。有的彩礼是“万紫千红一片绿”:1万张5元钞票,1000张百元大钞,50元钞票看着给,彩礼15万元起;有的彩礼是“一二三四五”:一个院落、两层小楼,百元钞票三斤、四轮汽车、男方父母不超五十岁,超过五十岁再加钱……动辄就是十几万甚至几十万元,是高得离谱。但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流行的彩礼是“三转一响”:自行车、手表、缝纫机和收音机。这些物什在那个年代也算天价吧?

  与其出台红头文件限制彩礼总数,不如反思当前天价彩礼为何层出不穷?

  一个不容忽略的时代背景是,男多女少,男方娶妻难。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5.88,即每100名出生女婴对应115.88名出生男婴。而在此前,出生人口性别比曾达到120.56。曾有专家惊呼:“1980年代后出生的男性中,将有10%至15%的人找不到或不能如期找到配偶。”这是危言耸听吗?当年,重男轻女,如今吞咽苦果,究竟该怨谁?

  台前县的这个红头文件究竟能有多大效果,还需拭目以待。当社会文明程度越来越高,当男婚女嫁剥离过多的功利因素,特别是当女性经济和思想更独立时,所谓的天价彩礼或会淡出历史。而这,显然需要时间来打磨,绝非下发几个文件就能办到的。

(责任编辑:李焱)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