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记者跳楼,让我们来聊聊“爱与生命”

2016年11月30日 08:04   来源:东方网   东边

  11月29日,朋友圈里流转着这样一篇文章,一位女记者因为与男友的感情纠葛跳楼身亡,在29岁,很美好的年龄。因为女记者跳楼前曾在微博中发过一篇长文,许多网友或者女记者的同行都据此判断是女记者男友劈腿,小三插足。于是各种照片曝光,各种人肉,连当事人的记者证编号都扒了出来。

  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感情的事也只有当事人之间最明了,在这里,笔者无意去讨论“男友”到底是不是渣男,“小三”是不是“罪名”坐实,只是想讨论一下,珍惜生命这件事儿。

  好巧,笔者最近在一次采访中,认识了一个姑娘,肤白貌美,身材好,有着日系女生的安静和柔美,说起话来却是爽直得很。她也曾在当嫁之年有过已经计划着结婚生子的男友,却也遭受了和女记者一样的遭遇。那段时间她也感觉人生陷入低谷,像许多用“吃吃吃”来解决悲伤的姑娘一样,她曾在短短几个月爆肥了20多斤。然而,痛定思痛后,她却下定决心,重新建设自己,跑步、减肥、读书、旅行、养猫……现在的她看上去依然年轻、甜美,她说,很喜欢现在的自己、现在的状态,她说也许是当初的痛苦成就了更好的自己。就在那次采访中,同行的记者弟弟偷偷加了她的微信。

  你看,对于爱情这回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体会。而“在一棵树上吊死”从来都为中国人的处世哲学所排斥。

  所谓“谁的青春不迷茫”,人在江湖漂,又怎么可能不经历几次失恋,几次人生低谷?29岁,正值当打之年,褪去青涩,走向成熟。如此轻率地因为一次失恋就放弃生命,实在让人不知是该惋惜还是该痛斥。

  为人父母的,最怕就是这样吧,子女因为一件时间就能解决的事,轻易放弃了生命,让自己几十年的心血付之东流,留下的,是无止境的锥心之痛。

  《孝经》有云,“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人,从来不是孤立存在于世的,从降生起,就承载了爱,也从中学会了爱。这“爱”有着需要我们在做出抉择前好好权衡的分量,这“爱”让我们明白,生命从来不单是属于你的,还属于那些你爱的人和那些爱你的人。珍视生命,不光是我们的权利,还是我们的责任。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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