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政放权重在形成新的“条件反射”

2016年11月25日 08:44   来源:北京日报   崔文佳

  面对深度变革中的中国社会,政府部门到底该怎么用权才能实现善治,是亟须破解的现实课题。事实说明,从“权力本位”向“权利本位”的过渡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简政放权具有相当的艰巨性、长期性。我们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就要重在转换传统用权的“路径依赖”,加快形成新的“条件反射”,把用在“管”“限”上的过量精力腾出来,转而放在提供良好服务、创新服务形态、便利群众生产生活上。

  作为“本届政府开门第一件大事”,简政放权一直是李克强总理的重要关切。近日,总理在上海主持召开深化“放管服”改革座谈会,针对目前改革中仍存在的不到位、不配套、不衔接等问题,强调必须进一步转变理念,用政府自身一时的痛换来人民长远的利。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简政放权不可能一蹴而就。正如总理所言,目前改革实践中仍然存在许多中梗阻。近来就有媒体调查发现,在各地集中整治“奇葩证明”的过程中,一些地方如“无小三证明”“家庭妇女证明”之类还被要求出具,一些公证、银行等非政府部门成为索要证明的大户。

  用“权力减法”和“责任加法”来换“市场乘法”,这不仅是政府部门壮士断腕的自我革命,更是治理方式革故鼎新的重大跨越。我们改革开放30多年接续探索的过程,也是逐步转变政府职能、更新治理方式的过程。基于历史的启示,简政放权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和转变政府职能的“当头炮”。这几年,从中央到地方,剑指权力路障动真格,逐步营造透明、便利、公平的市场环境,对新动能成长、就业扩大、结构升级的支撑作用日显重要。

  简政放权成效几何,不能只看数字上取消下放了多少,关键要看群众和企业办起事来是不是程序明白、手续简单、沟通顺畅。以此标准考量,很多举措恐怕还只是走出了第一步。就拿人们感受深切的“奇葩证明”来说,虽然有关部门开具的数量已减少,但社会需求依旧旺盛。比如,法无授权不可为,但“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等模糊条款还时常成为索要证明的依据;改革举措没有覆盖社会机构,由此产生“一边不开,一边还在要”的情况,不免带来“踢皮球”的尴尬;各地治理力度、进度不一,“政策夹缝”成为无谓证明滋生空间。种种现象折射出权力运行中的深层症结,相忍为国、让利于民的思想与作风尚未充分渗透到整个社会的细枝末节。

  更要看到,今天处在深度变革中的中国社会,新矛盾新诉求层出不穷,治理难题接踵而至。政府部门到底该怎么用权才能实现善治,是亟须破解的现实课题。有些部门习惯当“操心婆婆”,大事小情全管起来,工具箱里也只有“管”这一件家伙什儿。这边刚心不甘情不愿地“被简政”“被放权”,转过身就又换个新名目,再管再限。这种“路径依赖”不改,这种“条件反射”不变,简政放权就不可能到位。有调查显示,行政审批在做“减法”,与之相伴而生的一些评估却在做“加法”,项目不断增设、费用日趋增加,在另一个方向上加重企业负担。事实说明,从“权力本位”向“权利本位”的过渡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简政放权具有相当的艰巨性、长期性。

  “吾貌虽瘦,天下必肥。”当年李隆基用这8个字,点出了权力自身的奥秘:只有权力行使者不那么舒服,“受付方”才能少被伤害。其时代意义就在于,政府部门将自我革命进行到底,就要“自讨苦吃”,不当“官老爷”,甘当“服务员”。随着社会演进,公权力不再只是威权工具,也不再只有一种打开方式,而成为一笔能以更多元的形态去造福社会的行政资源。我们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就要重在转换传统用权的“路径依赖”,加快形成新的“条件反射”,把用在“管”“限”上的过量精力腾出来,转而放在提供良好服务、创新服务形态、便利群众生产生活上。只有这样,才可能真正避免以往“越管越死”或“管不过来”的弊端。

  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成为稳增长促改革的坚实基础,就要下决心排除各种干扰和阻力,搬走“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之间的绊脚石,弥合改革进展与群众期待和经济发展要求之间的差距。我们固然要为短期内取得的成绩而欢欣振奋,但更要清醒认识到任务艰巨、前路漫漫,还需要持续用劲、久久为功。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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