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服务代替现金补贴不宜强制化

2016年11月22日 10:34   来源:光明网   堂吉伟德

  每到年底,能从社区领到2400元的残疾人居家安养补贴,会让家住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二路社区的王女士感受到阵阵温暖。可是,最近有爱心机构联系她,说以后这个钱不发了,由指定机构提供家政护理服务,这是真的吗?(11月21日《华商报》)

  残疾人居家托养补贴,是国家针对残疾人所出台的一项优惠政策,主要用于对重度残疾人的日常照料。客观的说,政策的对象和范围都有相应的限制,其发放的数额也有严格的标准。同时,在发放的形式上也有所不同,居家托养护理补贴发放给残疾人,居家照料服务补贴发放给提供服务照料的个人或机构。也就是说,“谁照料,谁收费”,以做到了责权利的一致性。

  家政服务代替现金补贴新政引发的争议之处在于,之前的残疾人居家托养补贴,是以现金的形式发放到残疾人的手上,或者照料者的手上,由残疾人或者其家人进行领取。这种方式的好处在于,可以让其使用更加灵活,也充分尊重了残疾人其及家人的自由选择权。不足之处在于,这种方式难以被主管部门所把控,无法确保其做到专款专用,有被挪用的风险。在公共服务社会化和市场化的趋势下,通过购置公共服务由第三方的专业机构来承担,也符合专业化、科学化的基本原则。

  不过,任何方式都有利有弊,以家政服务替代现金补贴,只能成为一种选择模式,而不宜成为唯一的方式。毕竟,家政服务也受多个因素的影响,并非想像中那般完美。一方面,这取决于家政服务提供者自身的素质和能力,如果家政服务提供者自身的素质都不强,无法提供周到而精准的服务,徒有其名而无其实,那么这种方式就无法成为优选。另一方面,对于家政服务的质量与效果,应有客观而准确的评价标准,并对其进行严格的考核与奖惩,其质量好坏如何评价,收费标准是否能够让人接受,都应当有评判办法。否则,就可能价高而质次,而无以获得包括残疾人在内的群体的理解与支持。

  事实上,公众的质疑与担忧并非毫无依据,毕竟时下专业化的家政公司并不多,在政企合作中也存在诸多灰色地带。尤为关键的是,目前的社会化服务与实际要求之间,还有很大的差距,真正优质而收费低廉的第三方服务提供者,其数量还屈指可数。包括养老在内的公共服务,还依然以家庭化为主。而从具体的实施来看,针对数量庞大,结构复杂和布局广泛的残疾人群体而言,家庭服务显然难以跟进到位,也无以真正做到个性化、精准化和贴心化。更重要的是,相比于家庭自身的照料成本来看,数量少而收费偏高的家政服务,自然就难以满足实际需求。

  家政服务代替现金补贴不宜强制化。在条件不成熟,市场还有待完善的情况下,采取统一和强制的模式,不符合科学决策和实施的原则,也容易把惠民工程整成伤心工程。基于家庭的差异和残疾人的实际需求,应当给予被服务对象更多的选择权。毕竟,尊重被服务者自身的愿望与诉求,满足他们符合自身实际的要求,是做好惠民工作的前提与基础。也只有做到了上下交流,彼此尊重,那么善政才能发挥最大的善意。(堂吉伟德)

(责任编辑:范戴芫)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