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协同处理变成协同“不作为”

2016年11月22日 08:41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李洪磊

  前不久,有群众向《法制日报》记者举报称,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平原镇八里营村原村干部孟广林,在本村紧邻南环路的十多亩耕地上建厂房。从盖厂房之初,该村村民就向卫滨区农委、新乡市国土资源局第一分局、区规划局等部门不断反映情况,希望制止这种违法行为。然而,村民一边反映,厂房一边建设,一年里国土、规划、城建、城管等部门集体“哑火”。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能否切实担当责任,是衡量部门是否履职尽责、干部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尺。面对一个原村干部涉嫌违法的行为,卫滨区相关部门却集体“哑火”,令人感到很扎眼。

  更值得注意的是,卫滨区相关部门并非把此事完全束之高阁。今年7月,由区里出面,经国土局和林业局两部门协商,决定由国土局牵头对涉事地块进行整改,并处罚到位。也就是说,卫滨区已经明确了如何处理这个案件。但几个月过去了,卫滨区国土一分局却依然没有任何动作,村民依然奔波在举报路上。

  在日趋复杂的当今社会,一些社会管理问题已经难以由一个职能部门“全权处理”,而由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处理渐成常态。如治理城市非法流动摊贩,就涉及城管、工商、卫生等多个部门。任何一个部门的卡壳或失职,都可能会影响问题的最终解决。由此可见,参与协同处理的部门,除了需要切实担起部门权责范围内的责任外,实际上还承担着解决问题的“集体责任”。

  这种“集体责任”,是对部门具体责任的强化和升级。责任确实可以分解到部门、个人,但不能“公摊”和“稀释”。卫滨区多个部门“哑火”,实际上是把集体责任进行了“公摊”——我只管自己的事儿,哪管整个集体;问题解决不了,大家一起兜着。有这种心态作祟,难免会出现国土部门和林业部门之间相互指责对方“推卸责任”情况。

  卫滨区相关部门之间互相“踢皮球”、推诿责任,与当前力行抓铁有痕、锻造铁一样队伍的吏治潮流,显得如此格格不入。我们有必要把其当作深思的“样本”。

  在中央多次强调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的大背景下,为什么个别地方还会出现跨部门协同时不作为、相互推诿的责任盲区?在跨部门协同日益增多的今天,如何对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严格的权责监督,并按照相关党纪条例严肃问责?卫滨区有关部门长期“哑火”,纪检监察部门是否应该介入调查?

  只有细致解剖这只“麻雀”,建立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机制,才能为以后类似的状况提供镜鉴,防止责任被“公摊”,避免“踢皮球”的情况重演。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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