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言“医闹”是对家属的二次伤害

2016年11月16日 07:40   来源:武汉晚报   杨京

  最近,保定蠡县男童坠井一事引发举国关注。孩子的不幸遇难,更让无数人痛惜。随着事件的发酵,有消息称,死者家属指责医院耽误抢救,还殴打急救车的司机,有网络媒体在转载时甚至用了“医闹”的措辞。随后,坠井男童的父亲及亲属通过媒体发声,称家属从未提出任何赔偿,也没想过用逝者获取任何东西,“对医护人员没有一句怨言”。

  一起令人扼腕的悲剧,因为“家属翻脸变医闹”,成了又一个典型的“反转”案例。之所以广泛传播,主要是因为这样的情节太有轰动效应,事件颠覆性的变化又太符合公众潜在的心理预期。加之在医患关系本就较为敏感的今天,“以怨报德”的故事就更容易吸引眼球。

  毋庸置疑,各种形式的伤医行为都应该谴责。或者说,对他人的恶意伤害行为进行谴责,甚至无关受害者的职业和身份。但尤其要警醒的是,并不是所有的医患纠纷都能归咎为“医闹”,也不是所有的矛盾冲突都来自家属牟利的私心。仅仅因为发生纠纷,就扣上“医闹”的帽子,不仅对家属造成了二次伤害,也有激化矛盾之虞。

  突遭横祸而痛失至亲,很多人都没有这样的经历。但可以想象,在晴天霹雳面前,家属的心理在极大冲击下失控,导致出言不逊乃至有过激行为,不是没有可能。出于悲痛和不舍,认为已经去世的亲人“仍有抢救的希望”,对司机直接前往火葬场不满,某种程度上也是正常的心理反应。事实上,类似的情况可能在无数的医院里都有出现。

  这不是在给家属的过激行为添加正当性和合理性。如果“殴打急救车司机”的情节属实,当然是十分错误的行为,这不会因为事情的缘由和当事人情绪而改变。但因此而借题发挥,甚至将家属定性为“医闹”,无论是无心为之还是有意追求和凸显“反转”情节,都是欠妥的。

  所谓“医闹”,其中重要的一点就在于其背后的利益驱使。换言之,“闹”不是目的,是为了给医方施加压力以获得更大的利益。而就目前掌握的信息来看,死者家属的“闹”,并无明显的利益动机。即使发生冲突,更多的还是来自情绪驱使。

  如今家属发布声明,可以看作是对种种传言的回应和澄清。无论这件事是就此尘埃落定,还是会有再次“反转”的可能,一家人的生活已经彻底改变,伤痛将伴随他们一生。对于公众和舆论而言,也当设身处地,对沉浸在悲痛中的家属多一份悲悯和善意,更不可为了“反转”而“反转”。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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