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疫人员怎可由屠宰场养活?

2016年11月11日 07:17   来源:红网   于立生

  广东东莞市桥头镇禽畜市场内的屠宰场里,“检验检疫合格”章居然随便盖,上周曝光后,该镇农林水务局表示将增加检疫人员并严格管理。随后,该市场检疫人员增至9人。市场老板陈先生表示,这9人的保险由市场买,工资也是市场交给镇里,亦即屠宰场老板给检疫人员发工资。8日,该局负责人承认“确实如此”。(11月9日《广州日报》)

  俗话说“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这些检疫人员的工资都由屠宰场老板提供了,那还如何进行检验检疫监督?而该局负责人表示:“多年来都是如此”,也无怪乎此前该屠宰场里检验检疫监督会形同虚设,能出现检疫公章交给屠宰场工人随意使用的情况了。 有知情人居然声称:“这种检验检疫相当于是一种服务,市场方面提供一定的经费也是必要的。”此说未免荒诞!若把检验检疫监督只是界定为一种针对屠宰场老板提供的服务,那么试问,是接受还是拒绝检验检疫监督,屠宰场老板有自主选择的权利吗?

  检验检疫监督本是强制性的,无须征得被检疫一方的同意,故而应界定为一种技术性行政管理行为。如果非要说成是一种服务提供,那也并非主要针对屠宰场老板的,而主要是一种公共管理服务,是在为公众食品安全负责,通过检验检疫监督,把病、死及有毒有害禽畜剔除出去,避免流向餐桌,危害到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故而,这些检疫人员的工资,理应主要由公众埋单,换言之,即由公共财政埋单。而在检验检疫监督过程中,只能对屠宰场老板收取适当少量检验检疫费用。 早在2011年,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就下发了《关于降低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其附表《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收费标准》的规定诸如:屠宰检疫收费,牛马等大家畜6元/头(匹)、猪等中家畜4元/头(只)、禽鸟类0.1元/羽(只)……亦即:屠宰检疫过程中除此之外的收费,都一概是应予清理的乱收费;更遑论居然还要由屠宰场老板负担检疫人员的工资?

  检疫人员工资由屠宰场老板负担,其危害不言而喻。其一,由于检疫人员在经济收入上受制于人,独立性丧失,必然导致国家强制性的检验检疫监督流于形式,给公共食品安全埋下重大隐患。若是由此导致公众的生命健康受损,甚至是引发疫情,又怎生了得?

  其二,检疫人员的工资由屠宰场老板负责,所谓“羊毛出在羊身上”,屠宰场老板的这项经营成本,也就势必会反映到产品售价上,转嫁给民众,亦即不但加大了屠宰场老板的经营成本,更是会加重民生负担。

  检疫人员工资由屠宰场老板提供,并非个别现象,除了桥头镇,东莞市其他镇街的三鸟市场和屠宰场也有类似情况;而且,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拿桥头镇农林水务局负责人的话说:“多年来都是如此”。这所反映出的,一面是当地相关部门的渎职不作为,而另一面,则又是乱收费、乱作为。对此积弊,理当通过公共财政对检疫人员的收入予以保障,确保其工作的独立性来加以解决。而对于当地相关部门的不作为和乱作为问题,上级有关部门也应予以严厉问责,从而纠偏。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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