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政务应更加善于研判舆情

2016年11月04日 09:09   来源:北京日报   黄田田

  “政务公开是政府必须依法履行的职责。只要不涉及国家安全等事宜,政务公开就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召开常务会议,确定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相关实施细则。总理在会上强调,对于可能引发公众舆论的热点要提前“推演”,对于相关的质疑声音要及时回应,以促进政府施政更加透明高效。

  从政务公开条例出台到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从开展国务院大督查到及时有效回应社会热点,作为保障民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政务公开工作,已经有力推进了很多年。把不涉密的政府事务公之于众,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已经成为社会共识。这次的实施细则将“五公开”的要求稳步有序纳入政务活动各环节,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政府网站平台建设,有助于让“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的要求更充分地落到实处。

  政府部门研讨舆情回应并非新事。本次会议的一大亮点,在于强调有关部门对可能产生的舆情热点要进行提前“推演”。要求具体而微,背后暗含着一种换位思考的治理思路。政务公开不是为公开而公开,也不是简单公开了事,而是为了有效地回应社会关切。“推演”就意味着要切实从公众角度出发,对可能出现的舆情反应和传播效果进行预判,从而做好充分准备,找到一个更妥当的表达方式,收获一个更好的传播效果。

  信息大爆炸的时代,微博、微信等各种新型传播方式日新月异,各种舆情事件层出不穷。前些年的政府官员雷人之语,像“至于你信不信,我反正信了”“如果要公布,为什么不公布老百姓的财产?”之类,瞬间淹没在网友的唾沫里。近一段时间,哈尔滨“天价鱼”纷争、山东问题疫苗、和颐酒店女生遇袭等公共事件,也一度出现舆情失焦和误判的情况。这些事件折射出的,是政府“我说你听”的沟通方式与群众知情需求的不匹配。政府部门不去换位思考,不去琢磨老百姓到底想知道什么,只顾着自说自话,不仅可能“越回应越乱”,还可能拉低老百姓对政府部门的信任度。从这个意义上说,把可能发生的舆情想在前面,应当是政府提高自身治理能力的必修课。

  天下大事,必作于细。政务公开解决了“从无到有”的问题,接下来要重点解决“从有到优”的问题,从细处着手尤为必要。近来,某地在推动市民参加养老保险时,预想到很多人可能不情愿为了将来之事而降低现在收入,于是放弃直接公开硬性措施,而是出台了“明天储蓄更多计划”,让当地养老保险计划顺利实施。我们期待,随着实施细则逐层落实,类似的实践会越来越多,各方利益诉求的“最大公约数”会越来越易求解,政府部门的公信力也会越来越强。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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