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企应多在“保险”上下工夫

2016年10月24日 07:52   来源:经济参考报   谭浩俊

  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近日举办的发布会上,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黄洪介绍了我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创新发展的最新情况。据介绍,大病保险从2009年在广东湛江率先推出试点,2012年在全国试点,2015年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城乡全面实施。截至今年9月底,已覆盖10.5亿城乡居民。其中,16家保险公司在全国承办了605个项目,覆盖9.2亿人。

  毫无疑问,大病保险的推出,是医改工作的创新,也是保险工作的创新。在目前的条件下,政府没有能力对居民看病做出全面托底。即便有这样的经济条件和经济能力,也不适合政府全面托底。如果那样,会使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更低、医疗资源浪费的现象更严重。让更多的保险元素进入医疗卫生领域,把居民的个人利益与政府利益、企业利益紧密结合起来,可能是解决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最为有效的方式之一。

  事实也是如此,作为朝阳产业,保险正在被越来越多的居民所接受,保险企业开发的可供居民选择的保险产品也在不断增多。可以这样说,在城市居民中,拥有保险产品的家庭比重已经相当高,多数家庭都至少有一款保险产品。

  广大居民保险意识的增强,对保险企业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能否开发出适合居民需要、又能被居民接受的产品,成为保险企业和广大居民能否良性互动的关键所在。如果保险公司不能适应广大居民对美好生活和良好体魄的追求,设计出接受度很高的产品,两者的互动就很难实现。其中,大病保险就是非常重要的一款保险产品,也是能够与政府管理目标相结合的一款保险产品。

  值得注意的是,从目前保险企业的服务意识和观念来看,多数保险公司是愿意在“保险”二字上下工夫,为广大居民提供良好的保险服务的。但是,有些保险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也或多或少地出现了一些偏差,陷入纯粹的利益泥潭。譬如一些保险公司对万能险的过度利用及投资,在很大程度上就失去了保险的价值,而将万能险当作了企业牟利的工具,将万能险的高杠杆资金大肆进行股权收购。一旦收购出现问题,万能险将不再保险,并给投资者带来极大的利益伤害。显然,这是与保险的初衷不相符的,与保险投资的要求也是不相符的。

  保险还是应当以“保”为主,以确保居民购买了保险以后能够应对重大风险、避免重大损失。如果保险企业自身在投资过程中,都不充分考虑风险,不把防范风险放在突出位置,自身都难以保险了,那广大居民购买保险还有多大的安全性可言。保险企业在设计保险产品时,还要更多地考虑居民的防风险需要,而不要将理财与保险割裂开来,用理财替代保险。保险只有以“保”为主,理财等其他价值才能最大化,否则一切归“零”。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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