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守法“红榜”画蛇添足

2016年09月23日 14:09   来源:东方网   张传发

  “对诚信守法的A类企业实行不打扰机制,这有待研究,双随机抽查不能有免检企业。”正在全国开展的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中,第十六督查组组长、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针对重庆市两江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对诚信守法的A类企业实行不打扰机制”提出质疑。深化“放管服”改革是这次督查的重要内容之一。其中,明确指出要督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等情况”。“我不同意红榜这种做法,诚信守法是企业应尽的责任。随机抽查应覆盖所有企业。如果免检企业出了问题,政府必须被问责。”张茅说,“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应该只有黑榜,没有红榜。”张茅说,“黑榜要实实在在发挥作用。让银行、税务、社保系统以及用户都能看到,真正做到失信企业处处受限,守信企业一路畅通,这才是建立信用系统的目的。”(9月23日《三晋都市报》)

  “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应该只有‘黑榜’,没有‘红榜’”,这是正在全国开展的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中,第十六督查组组长、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针对重庆市两江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对诚信守法的A类企业实行不打扰机制”提出质疑,我觉得,张茅同志这种“质疑”是很有道理的,“红榜”是画蛇添足,当立即撤销。

  为何该有“黑榜”而不该有“红榜”?这里,不妨以笔者所在的安徽省巢湖市“诚信建设红黑榜”为例来加以论证。

  先来说“该有‘黑榜’”。“姓名”、“身份信息”、“执行依据文号”、“备注”——这是巢湖市人民法院发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张三李四王五,一共14人,特别是那“备注”一栏里,均是“有能力不履行,拒不执行”,将老赖们一个上榜告示天下。这其间,之所以上“黑榜”,那是有具体的法院判决书文号的,也就是事实是确凿的,是铁板钉钉的;如果“黑榜”能实实在在发挥作用,让银行、税务、社保系统以及用户都能看到,真正做到失信者处处受限,那才是我们所乐见的。

  问题之所在,“黑榜”不该有。那个巢湖市“诚信建设红黑榜”中的“红榜”,也即由巢湖市市场管理监督局发布的“巢湖市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公示名单”,这“有限公司”,那“股份公司”,一共24家企业,那其间,有卖米的,有卖油的,有卖鱼的,有卖虾,有卖茶叶的,还有卖门窗的、卖地板的、卖电脑的,还有装饰公司等等,目睹这一“红榜”,总让人心里有些“那个”。

  “红榜”不该有,理由有四。一者,“诚信守法”,对于企业来说,天经地义,社会上,很多公民都是诚信守法的,是不是一个个都得上“红榜”,没那个必要;二者,巢湖市大大小小那么多企业,为何只有24家企业上“红榜”,其它企业就上不了,请问,评选的标准是什么,有没有法规依据,消费者有没有参加评选?这些都是谜;三者,那些企业上了“红榜”,市场监管如果是“免检”,那就“刻舟求剑”了,因为,即便有些企业昨天诚信守法,,并不代表其今天和明天也一定诚信守法;当然,更为要紧的是“四者”,评选过程有无“公开透明”,那些上了“红榜”的,有卖米的,有卖油的,有卖鱼的,有卖虾,有卖茶的,还有卖门窗的、卖地板的、卖电脑的,不问其间有无“权钱交易”,起码有“为企业免费做广告”之嫌。

(责任编辑:李焱)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