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林”背后的执法困境

2016年08月31日 07:18   来源:人民网   宋潇

  近日,河南巩义市村民举报称,该市青龙山慈云寺景区内的水库旁,有人在砍伐林木后,侵占1845.5平方米土地建成别墅和农庄。当地国土资源局两次按照“非法占地一平米处罚3元”的标准处罚,仍未能阻止非法占地行为。(8月30日《京华时报》)

  前不久,广东省阳江市也出现过非法征用农业用地的案例,当时开出的罚单是每平米低至1元,相比于此次的“3元处罚”,似乎更加轻描淡写。但可以明确的是,二者所折射的执法困境,却是大同小异。看似有章可循的执法,实则面临“无据可依”的处罚窘境。

  按照当地国土资源局解释,认为“每平米3元”的处罚标准,是按照我国土地管理法和《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但明眼人都可以看出,这样的处罚标准,就像是苍蝇叮蛋一样,不仅不痛不痒,反而还有变相鼓励非法占地的嫌疑。即便当地土地管理法实施过程有着不同的阶次标准,但行政处罚所具备的自由裁量空间,绝不能仅靠轻微违法的单一标准来定。

  可以说,每平米3元的处罚标准,其实是惩戒不严、惩戒不力的典型例证。另据材料显示,当地国土资源已经对非法占地村民,进行过两次处罚,但在处罚决定书下达以后,违法建筑并未拆除,反而一直在扩大建设,目前已经建成了三栋楼房,每栋楼房高三层。村民表示,非法占地一平方米只罚款3元,处罚力度太小,违法者不会把处罚放在眼里。

  村民都能看出的道理,相信执法部门并不会不知晓。依法进行处罚确实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要义,但若缺少了灵活处理机制,处罚意义就会大打折扣。进而言之,执法人员的执法难度,是存在主观肇因的,一起违法占地事件,折腾数次,非但没有受到遏制,反而愈演愈烈,相关部门“就低不就高”的处罚标准,是导致执法压力不断扩大的直接原因。都说处罚从严才能起到教训作用,可放在此次的“3元罚单”中,却掺杂了太多的“暧昧计算”。

  违法成本过低,执法弹性宽泛,是导致“非法占林”的客观原因,二者属于“相辅相成”的关系。执法力度不够,违法成本自然就会降低,反之,提高执法过程的权威性以及惩戒力度,“非法占林占地”的后果,就绝对不是像如今的“每平米3元,共计378元”那么简单。对违法者的警示作用,其实就应该从严处理,否则类似的“非法占林”,还会如割韭菜一样,一茬又一茬地发生。

  当然,质疑这种“儿戏”罚单,同样也应看到其背后的执法困境。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和地方配套法规的裁量标准,存在某些环节上的衔接不当,导致一些人得以钻法律的空子,在出现违法行为过后,不能得到同等的违法代价。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在土地管理法中增设相关的配套条例,减少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空间,显得尤为重要。制度贵在执行,但也不排除在执行过程中有一定灵活性,执法确实应该有法可依,但也应该让违法之人,付出更高额的违法代价,唯有如此,行政处罚的必要性才得以彰显。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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