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网贷新规落地还需配套,效果值得期待

2016年08月26日 14:39   来源:CE.cn   

  新闻背景:

  银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4日联合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网贷监管体制、网贷业务规则,对网贷业务管理和风险控制提出具体要求,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同时提升互联网金融效率。(8月25日《人民日报》)

  网贷平台乱象普遍,严格监管是必然

  为什么网贷新政趋于严格监管?其实网贷发展的现实状况早就给出了答案。不少网贷平台的发展,靠的就是钻监管的空子,要么以自融为目的,吸收资金后自投项目以寻利,要么采取拆标方式,把中长期借款拆分成短期借款,有的平台完全没有风控意识甚至本质上就是诈骗平台,一旦资金链断裂或真相大白就干脆跑路,致使投资者损失惨重。去年被曝光的e租宝,只是其中一例。

  网贷平台普遍存在的乱象,已反复显示了行政监管介入的必要性。网贷新规突出体现了对于网贷业务的四大法律定位。其一,是确定网贷从业机构的“信息中介”性质和“金融体系的组成部分和补充”的法律地位,这体现了保护而非扼杀网贷业务的意图。【详细

  新规有助于网络借贷回归本质

  新规实施“负面清单”,为网贷经营划出“红线”。不得从事或者接受委托从事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接受、归集出借人的资金;不得将融资项目的期限进行拆分;自行发售理财等金融产品募集资金,代销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等金融产品;不得虚构、夸大融资项目的真实性、收益前景等规定,都是去伪存真,将网贷业务纳入正常轨道之举。【详细

  网络借贷(P2P)的本义,不就是点对点(peer to peer)吗?不就是通过互联网这个巨大的平台联通一切,实现闲置资金的供给方和资金的需求方,在网贷平台上进行大规模、低成本的交易吗?平台不就是做中介服务吗?这才是互联网的根基所在,也是互联网能够实现金融革命的基石。【详细

  新规之下,网贷行业或许面临大洗牌

  市场预测,在网贷新规正式实施前后,大约90%的网贷平台可能会消失。这是网贷市场需要的一次洗涤。违规经营、诈骗、跑路,不是P2P网贷行业的标签,也不是互联网金融的属性。唯有对监管适应,网贷业务才有可能还原互联网金融本质,找到长久健康的发展模式。【详细

  不难预计,在监管趋严的大背景下,对金融风险的防范将进一步加强。这一过程可能并不轻松,一方面,“害群之马”对整个行业已经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尤其是对合规的P2P网贷平台伤害更大;另一方面,行业标准的建立需要时间,“良币驱逐劣币”需要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以及优质合规平台的共同努力,带领整个行业进入正常发展的轨道。【详细

  政策落地还需完善配套措施

  经过千呼万唤,《暂行办法》已经出台,但《暂行办法》只是构建了对P2P网贷监管的基本框架,还需要一些具体的配套制度,才能落地运行。同时,《暂行办法》中的一些制度是原则性和创新性规定,还需要通过实践不断检验。

  要想清楚地知道同一借款人在不同网络借贷P2P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情况,就必须将全国所有P2P平台的信息和数据都接入到一个大数据平台,假如没有这个平台,《暂行办法》对于借款上限的规定就会形同虚设。但这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详细

  微言大义:

  @cyx998:该来的还是来了。

  @千克米每秒的平方:先把丢了身份证被借贷的问题解决了再说。

  @天元_突破:还能借100万,那是不是要还1个亿啊?

  中国经济网编后语:

  新兴行业初始阶段如果野蛮生长,很容易形成泥沙俱下的局面。水浑,自然更能吸引“掠食者”。随着行业不断发展,问题会逐渐暴露,而这些“前车之鉴”也会给规则制定和监管提供参考,警醒后来者并为其保驾护航。财务管理中的一个原则讲得好,“高风险未必有高收益,但高收益一定伴随高风险”。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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