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被判刑”彰显法律公信力

2016年08月22日 14:47   来源:光明网   杨朝清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现如今,都是欠钱的狠,若是摊上个“老赖”,那可真是倒大霉了。这不,工人田某等18人的工资就被拖欠,他们十分着急,可老板顾某就是拒不支付,还玩起了失联。8月2日,四川攀枝花市仁和区法院作出判决,顾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8月21日《成都商报》)

  工人付出艰辛的劳动,老板理应支付相应的酬劳,这不仅关系到道德上的诚信,也关系到法律上的契约关系。然而,一些老板却对他们的血汗钱动起了“歪心思”,要么寻找五花八门的借口来拖欠工资,要么明目张胆地“跑路”。这些不良老板的“钱袋满当当”,是以少则数人多则几十人甚至上百人“荷包空荡荡”为代价的。

  在强弱关系失衡的格局下,工人尤其是农民工遭遇形形色色的“讨薪难”。一方面,层层转包、环环拖欠,劳动者和老板、包工头之间通常只形成了简单的雇佣关系,却缺乏法律纽带的维系;另一方面,制度化、常态化维权渠道不够畅通,甚至会遭遇推诿卸责、“踢皮球”。当这些被欠薪的工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社会支持,他们便采取一种剑走偏锋的方式来进行利益表达和利益博弈。

  下跪也好,“跳楼秀”也罢,无奈的表演只是“面子”,讨薪才是“里子”。为了要到工资,这些无助的劳动者不惜自我矮化、牺牲自己的体面和尊严来将个体遭遇公开化、社会化,从而寻求舆论的声援和公共部门的“撑腰”。倘若欠薪者得到有力的规训与惩罚,被欠薪的工人又何必上演“苦情戏”?

  对于这些工人来说,被欠薪不仅意味着物质上的“没钱开支”,也意味着精神上的剥夺感和失落感。每一个打工者身上,都承载着自己或者家庭对更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当劳动得不到基本的回报、激励和认同,不可避免会让打工者和他们背后的一个又一个的家庭陷入生存困境。面对拒不支付他人劳动报酬的“老赖”,法律的及时“亮剑”,说到底就是为了守卫公平正义。

  面对被欠薪,这些打工者没有陷入“有诉求就过激,一过激就违法”的窠臼,而是寻求在法律框架下解决合理的利益诉求,司法机关能够“想老百姓所想,急老百姓所急”,让制度发挥应有的效力。“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良性互动,提升了法律的使用价值和公信力。

  对待弱者的态度,度量着一个社会的温度。让弱者有地方说理,让普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捍卫,既离不开司法从业者的价值坚守,也离不开双方的良性互动。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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