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女游客在美国打人耳光被入罪:文明需要法律的守护

2016年08月05日 07:53   来源:羊城晚报   何龙

  在洛杉矶国际机场免税店掌掴店员的中国游客梁女士尽管已经回国,但她仍然有可能受到犯罪指控。

  美国《侨报》当地时间8月1日报道称,梁女士因为是“轻微犯罪”,美国警方在拘捕她两个小时左右后就释放了她,但要求其届时出庭候审。梁女士的律师表示,在此案中,虽然梁女士一时情绪失控,作出错误举动,但并非恶意、故意伤人,实属事出有因,将为其做无罪辩护。

  打人耳光在某些人眼里根本不算一件大事,但在美国,旅客攻击伤害他人,如果不严重,就属于轻罪;如果没有前科,会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如果受害人需要医疗费用和精神赔偿,则会产生额外费用。

  梁女士那个巴掌,不管会不会在被掌掴者的脸上留下印记,却都可能在自己的档案里留下刑罚记录。她导致航班延误一小时,将有可能影响她以后入境。

  或许是国内的法律过于宽松,人们的野性没有得到应有的约束,拳打脚踢、打架斗殴的事时有耳闻。在机场这种敏感的地方,也屡屡可见放纵野性的行为。

  2014年12月,一对中国情侣大闹亚航。女子向空姐泼水,还原了“泼妇”的字面意义。他们的行为导致飞机返航泰国,并因此被捕。

  2015年12月,在上海飞纽约的UA087次航班上,一名中国卢姓男子因要求升舱失败而大闹机舱,遭到机长拒载。下飞机时,他还踢伤3名警察……

  无论在机场还是在其他消费场所,一些中国旅客和顾客时刻铭记自己是“上帝”,似乎有了“顾客是上帝”这一信条之后,那些为其服务的工作人员都沦为“奴隶”了,轻则谩骂,重则殴打。对这样的野蛮行为,人们经常只是谴责其“不文明”,却很少用法律加以约束。

  法律的无边“仁慈”,我们还可以在最近的一次驾驶者狂怒撞车后所得到的轻微惩罚中看得更为真切。

  7月28日,彭某驾驶的轿车被赵某驾驶的轿车轻微碰撞。赵某下车后冲向彭某的轿车叫骂,随后竟再启动自己的轿车驶出路口,掉头逆向行驶,多次撞向彭某的轿车,导致双方车辆损毁严重。

  这样的一次逆向行驶多次恶性撞车,显然是对公共安全的巨大威胁,但中山小榄交警目前作出的处罚仅仅是罚款200元、扣3分!

  我们知道,严刑峻法不是文明社会的表现方式,但在某些人的野性得到有效驯服之前,严明的法律惩罚却是导向文明的必不可少的手段。道德是依靠自觉发生作用的,而自觉是不可靠的;法律的惩罚尽管面目可憎,但面目可憎也可惧,这使得法律成为文明更为可靠的守护者。

  假如人们充满戾气,小小的愤怒星火都可能点燃成大大的群殴事件。打个耳光可能不会构成严重的伤害,但一个耳光可能成为一次斗殴的导火索,成为一个甚至数个生命终结的起点。

  有媒体在报道梁女士掌掴店员事件时说:“中国大妈美国机场两次掌掴女店员,现在她要后悔终身了。”

  为什么说梁女士要后悔终身?就是因为毫不姑息的法律会让她长记性。如果没有得到足够严厉的惩罚,相信她对此会很快“失忆”的,谁都无法保证她不会再有下一次。

  而这样的“记性”,将不但镌刻在梁女士的心里,同样会铭刻在其他人的心里。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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