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公租房变人才奖励 政府角色勿错位

2016年06月29日 15:32   来源:CE.cn   

  新闻背景:

  2013年,河南省新郑市出台规定,第一学历为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学历的人才,才有资格申请公租房。两年来,“人才”二字将很多人拒之门外,新郑市人才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则表示,该规定是一种奖励人才的形式,是对特定人才的一种激励政策。(6月27日《中国青年报》)

  公租房当奖励违背“保障性”初衷

  根据2010年6月8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公租房具有“保障性”和“供应群体广泛性”等特征,没有理由限制低学历者进入。【详细

  公租房本是住房保障体系的一部分,分配对象很明确,就是城市中低收入和住房没有达到基本需求的群体,还有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职工。判断是否具有申请公租房资格,主要看收入和住房困难情况。这种常识无需重申,国家政策本来就该好好贯彻好好落实,不走味不变调,充分体现出公租房的“兜底”属性。【详细

  “保障”变“奖励”也是政府角色的错位

  新郑市相关部门提出学历标准,除了为解决“僧多粥少”的问题,恐怕还掺杂当地借公租房留住人才的愿望。对高学历人才进行政策倾斜无可厚非,但“保障”和“奖励”不能混淆。把手伸向公租房,不仅有损低收入者的权益,还破坏了政策的公平性——本科以上学历的申请者收入相对较高,低学历者的住房形势更严峻。【详细

  保障和奖励原本就是两个范畴的东西,政府要吸引人才,可以动用别的可用资源,营造良好的人才成长环境,而不是把用于社会兜底保障的有限资源,当成招揽人才的砝码。尤其是当一个地方很多人需要公租房却申请不到时,这样做就有劫贫济富之嫌,不是政府应该做的事。【详细

  公平公正方能有“公信”

  公租房是公共资源,分配重在公平公正,要分到确有需要的人头上。如果资源不足,可以通过排队、摇号等方式,分批逐步解决。在公共资源分配上,很多时候不公正比不足更让人不满。【详细

  公租房的分配,也是一个利益配置的过程。在这过程中,地方政府唯有保持中立、居中施政,才可避免予人口实而不可收拾。【详细

  国家制定了惠民政策,地方政府就要保证政策落地“不跑偏”。如果政府任性用权,必然引发群众不满,损害政府公信力。地方政府要深入领会惠民政策的精神,不讲条件、不附加门槛的贯彻执行,让广大群众充分享受到政策红利,感受到政府的为民之心。【详细

  微言大义:

  @鹦鹉创业:根本就是为了政绩。

  @ Liang-Asa:有种莫名的优越感。

  @ai天高云淡:那就是说以后不用开设专科院校了,毕竟社会压力这么大。

  中国经济网编后语:

  作为保障房,公租房面向的是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后的“中低收入群体”,是一种收入再分配。将“兜底”保障房用于“掐尖”招揽人才,明显违背“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宗旨。在其他市场主体争相逐利的情况下,政府更应该保持定力,维护公平。毕竟一个角色缺位的社会,很难维持长久的安定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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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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