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和平解放65周年:鉴古知今,昭示未来

2016年05月25日 09:10   来源:中国网   董天美

  在中国的历史和现实中,西藏地区的治理一直是处理中央和地方、内地与边疆、汉族与少数民族关系中最有特色的区域之一。青藏高原孕育了西藏的文明和藏族的文化,通过西藏文明的东向发展加强了汉藏文化的交流和吸收和内地与边疆的经济交往,使西藏地区得以统一和发展。

  1279年, 忽必烈统一中国, 西藏作为元朝的一个行政区域正式纳入中国版图。元中央政府在大都设立宣政院, 以管辖“吐蕃之境”, 宣政院在吐蕃(今西藏地区)设立宣慰司管理西藏及整个藏区的军政和宗教事务。明政府在西藏设立乌思藏都司、朵甘都司和俄力思军民元帅府, 分别管理前后藏、昌都和阿里地区的军政事务。清政府以驻藏大臣作为中央政府在西藏的全权代表, 与当地的宗教领袖达赖、班禅共同处理西藏事务。1793 年, 乾隆皇帝制定了《钦定西藏章程》, 章程中确定了用“金瓶掣签”的办法认定达赖、班禅转世灵童的制度, 这一制度一直沿用至今。1951年, 中央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签订了《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简称《十七条协议》), 10月, 达赖喇嘛致电毛泽东主席, 拥护协议, 并明确表示要“在毛主席及中央政府领导下保护祖国领土主权的统一”。自此,西藏和平解放。

  西藏和平解放65年来, 党和政府始终高度重视西藏的工作, 先后召开了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 把如何加快西藏发展提到重要议事日程, 制定特殊政策, 加大资金投入, 动员全国各地区加大援藏力度, 由此, 西藏在经济文化和社会进步各个方面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西藏的历史性巨变, 体现了中央旨在维护西藏稳定、加快西藏发展的一系列民族政策的重要意义。

  一、密切经济联系是汉藏交融的社会基础

  历代治藏都十分注意用经济纽带强化汉藏关系,通过一定的经济政策维系双方的联系,深化互利合作,促使藏区发展。新中国成立前,历代中央政府治理藏区的一个重要手段是实行茶马互市,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明代采用经济手段推动藏区在政治上依附于中央。辛亥革命后,西藏地方与中央的政治关系发生逆转,在藏汉商多数被逐出西藏,西藏商人也裹足不来内地,西藏与内地的商务除茶叶一项尚能源源畅销外,其余货物均被英印垄断。新中国成立后,几代领导集体都结合西藏及其他藏区实际,制定出一系列适应藏区情况的方针、政策。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代领导集体,实现了西藏的和平解放,完成了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摧毁了反动、黑暗、落后的封建农奴制度。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第二代领导集体,带领西藏实现了工作重心的转移,使西藏各族人民走上了改革开放的道路。中央召开的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都把加大对西藏的投资力度和财政扶持,提高西藏的经济发展水平作为重要工作。历史经验表明,加强经济上的联系是历代中央政府成功治理藏区、保证藏区长治久安的必要条件和前提,要构建和谐的民族关系,保持藏区稳定,就必须通过加强经济上的联系来改变藏区贫穷落后的面貌。

  二、加强文化交流是治藏的有效途径

  唐朝之后,历经五代两宋、元明清至民国时期,虽然中原地区与青藏高原地区的政治、经济、社会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是汉藏之间的文化交流始终不曾停止。汉藏之间的文化交流具有多个方面的重要意义。其一,这种交流使汉族地区的文化和先进的科学技术传到藏族地区,从而推动了藏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其二,这种交流加深了汉藏之间的相互了解,增进了友谊,最终形成了汉藏两个民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其三,这种交流为促进中国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同时,需要指出的是,汉藏之间的文化交流并不单纯地表现为汉族文化传入藏区,它必然也伴随着藏族文化传入汉族地区。正如沈卫荣先生所说:“汉藏交融自然不可能是一条狭窄的单行道,而是一条双行、甚至多向的通衢大道。”因此,通过这种文化交流,不仅推动了藏族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且随着藏族文化源源不断地传至汉族地区,也极大地丰富了中原传统文化的内涵,有力地推动了汉族地区经济社会的进步。

  三、引导宗教在藏区社会治理中发挥正面作用

  回顾历史可以发现,西藏自从在13世纪成为中央政府管辖下的一个行政区域以来,历代中央政府治藏无不十分注意发挥藏传佛教在治藏过程中的精神纽带作用,并借助其实现中央政府的目标。但因为各个历史时期的社会情况各异,最高统治者的治国理念有别,西藏地区的社会状况也总在发展、变化,各个时期的借助方式就有所不同,其中既有继承,又有创新。但是最高统治者借助藏传佛教治藏,对藏传佛教加以扶持,也产生一些副作用。例如,元代优崇僧侣阶层,导致一些僧侣穷极奢侈,违法犯戒。封建王朝扶持藏传佛教建寺院,给藏传佛教僧侣以种种特权,亦加重了中央财政和老百姓的负担。但总的来说,历代中央政府借助藏传佛教的力量治理藏区,在政治上基本达到了社会稳定的目的。

  四、团结藏区上层人士是治藏的一贯策略

  历代中央政府均十分注重与藏区上层人士搞好关系,以期通过这些上层人物的配合,贯彻最高决策层在藏区的施政方针,达到治理藏区的目的。同普通群众相比,上层人士通常所受教育较多,而且这些人往往都握有一定权力,不仅在普通群众中有较大的影响,而且有时可以直接决定社会事务。由于环境、历史、宗教等方面的原因,藏区的社会结构与内地虽然有所不同,但是就上层人士的作用而言,藏区和内地并无本质区别。而且,由于藏区相对封闭,上层人士的作用在这里表现得更为充分。为了与上层人士搞好关系,历代中央政府采取了很多的措施,这些措施主要包括四类:一是在政治上许以高位,或维持上层人士的原有地位;二是在与上层人士交往时,给予其高规格的礼遇;三是给上层人士授予尊崇的名号;四是在经济上使上层人士得到实惠。

  与上层人士搞好关系,显然是一种可行的治藏策略。不过这种策略也有局限性,因为实行这种策略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融洽中央政府与藏区上层人士之间的关系,化解其中可能存在的某些矛盾,但是却无助于解决藏区本身存在的社会上层与社会下层的矛盾,因此有时会遇到来自藏区下层的抵制。

  五、坚持政教分离是藏区现代化的基本前提

  旧西藏社会制度的最显著特征是“政教合一”,宗教上层和寺庙势力庞大,既是西藏的主要统治者,也是最大农奴主之一,拥有众多的政治、经济特权,支配着人们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而其他藏区依托土司制度等,实行的也是“政教合一”制度,但回溯历史,可以清晰地看到“政教合一”制度并不是西藏最初的选择,也不是西藏近代以来唯一的依归,走出“政教合一”才是藏区走向现代社会的基本前提。

  政教分离原则是世俗国家的一般原则与政治道德基础,其意义在于禁止国家把某一特定宗教定为国教,国家与宗教之间应保持各自的生活准则与领域。我国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实质是使宗教信仰问题成为公民个人自由选择的问题,成为公民个人的私事,不允许宗教干预国家行政、干预司法、干预学校教育和社会公共教育。虽然政教分离制度在西藏早已被打破,但是旧西藏长期存在的“政教合一”制度至今在寺庙中还有一定影响,最突出的现实问题就是达赖集团利用宗教搞分裂。可见,对于做好藏区工作而言,实现政教分离,不是经过民主改革就能够彻底完成的工作,必须在对藏区现实情况的准确把握和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形成建立健全藏区治理,特别是形成藏传佛教寺庙管理长效机制的总体思路,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才能从根本上消除“政教合一”制度余毒对目前社会的不良影响。

  藏族是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重要成分,西藏和整个藏区历来都是中国不可分割的重要部分,治藏必须以经济发展为物质基础、以文化联系为精神纽带、以民族团结为治本措施、以法制化为重要手段,既要把广大人民群众作为紧紧依靠的坚实社会基础,也要与上层人士开展广泛地合作,既要按照国家治理的普遍规律办事,也要充分考虑藏区自然、历史、社会、文化、生态的特殊性,既要成功运用历史经验,也要认真汲取历史上失误的教训,这样才能使藏区治理逐步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助理研究员)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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