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栋:落实房屋租赁新政 圆民众“住房梦”

2016年05月06日 07:01   来源:中国经济网   

  核心观点: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张国栋认为,房屋租赁新政推出的四项具体举措有的放矢,注重务实,有助于让更多民众实现“住房梦”。在新政推进过程中,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在实践中不断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而国人的住房观念也需要与时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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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措施,推进新型城镇化满足群众住房需求。为此,国务院常务会议共推出四项举措,分别从房源、公租房货币化补贴、税收优惠以及市场规范方面,给予住房租赁市场支持。(55日《第一财经日报》)

  这一新闻被媒体解读为“房屋租赁新政来了”。笔者以为,这样的新政来得及时,来得必要,既有现实针对性,又具长远意义。不难发现,在去库存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大背景下,原有的房屋租赁政策已经不太适用,甚至成了制约市场发展的因素,无助于国计民生。只有根据实际,因势利导,给予新的政策刺激和支持,住房租赁市场才能获得新生。诚如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所指出的那样,实行购租并举,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是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加快改善居民尤其是新市民住房条件,推动新型城镇化进程。

  从新政推出的四项具体举措看,也都是有的放矢,注重务实,相互衔接,合理科学,可谓号中了房屋租赁市场的脉,开对了解决问题的药。

  会议确定,发展住房租赁企业,支持利用已建成住房或新建住房开展租赁业务;鼓励个人依法出租自有住房;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如此这般,为的就是打通存量房与租赁市场之间的通道,解决租赁房源的筹措难问题。现在许多地方住房租赁市场供给不足,费用高企,原因之一就是市场上有不少存量房闲置,包括新房和二手房。新政就是要采取措施解决这一问题,通过增加房屋供给,满足市场需求,拉低租赁费用。

  会议还确定,强化监管,推行统一的租房合同示范文本,规范中介服务,稳定租赁关系,保护承租人合法权益。这既体现了新政向房屋租赁市场种种乱象说“不”的决心,也彰显了政府规范市场,保护承租人合法权益的诚意。同时,再加上货币化补贴、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等利好政策,我们有理由相信,我国的房屋租赁市场将会“旧貌换新颜”,一步一重天。

  需要补充的是,任何政策都不可能完美无缺,房屋租赁新政也不能包治百病。例如,在公众比较关注的租赁费用问题上,有可能会出现市场价格虚高的情况,以致租户虽有补贴,却仍然难以承担。为此,政府应该针对具体问题,认真考虑如何做好政策指导。在新政推进过程中,还需要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而有些问题则只能在实践中去发现,并不断加以解决。

  与此同时,很多人的住房观念也需要更新。要知道,圆“住房梦”,并不代表住宅权属就非得是自己的,只要条件适合,租房住也没什么不可以的,这样的情况在发达国家很普遍。但对于国人,似乎还有个观念更新的问题。因此,政府的宣传导向也很重要。只有上下联动,形成共识,房屋租赁新政的效应才能凸显,才能为更多人圆了住房梦。(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 张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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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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