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金狮被判14年:“专家”不能与社会职责相去甚远

2016年04月29日 07: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核心观点:中国经济网评论员梁瑜认为,董金狮的言行与专家的社会职责相去甚远,只与金钱利益有关,他只是将“专家”这个头衔当作了捞取个人利益的“摇钱树”。

资料图片

  历时两年调查取证,曾经的“食品安全卫士”、“中国环保第一人”董金狮涉嫌敲诈勒索罪一案终于有了初步结果。427日,江苏常州市钟楼区法院一审判决董金狮敲诈勒索罪罪名成立,涉案金额约为650万元,判决董金狮有期徒刑14年。(428日中国经济网)

  国学大师钱穆曾这样评价孔子,“孔子之伟大,正如一间百货公司,货真而价实”。这个时代需要专家,我们也敬重专家,但我们敬重的是德才兼备、货真价实、具有社会责任感的专家,而不是董金狮这种投机取巧、欺骗公众的“伪专家”。

  董金狮顶着“专家”的光环,却没有“专家”的公共情怀。“不交费就曝光,交10万元可以揭开一张停产整顿封条”,董金狮的言行与专家的社会职责相去甚远,只与金钱利益有关,他只是将“专家”这个头衔当作了捞取个人利益的“摇钱树”。

  “民以食为天”,近年来随着食品安全领域一些负面事件的发生,公众愈发重视“病从口入”,常常是抱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心态。而且根据传播学规律,你会对“人咬狗”感兴趣,却未必会看一眼“狗咬人”的新闻,这就造成了“谣言往往比真相跑得快”。虽然事后一些企业、政府部门会积极辟谣,但要付出的代价却相当大。

  “发泡餐具不会产生二恶英强致癌物”,董金狮学化学出身,深知这个常识,却利用公众的盲从、猎奇心理,敲诈企业,赚取非法利益。董金狮十多年的“搅和”,也给中国发泡餐盒的发展带来巨大损失,“至少落后国外15年”。

  专家之所以成为专家,是因为其在特定的领域内具有一般人不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独特视角,其认识当比普通公众更深刻、更权威。这也是为什么社会中某些专业性极强的问题,需要通过专家论证会的方式来科学决策。

  但知识并不必然带来道德,专家能否公正、客观地运用专业知识,相比于普通人并不“先天”具有优越性。“能力越大,风险也越大”,当专家的一言一行能够影响公共决策、公共利益时,我们也该反思有什么机制能够约束专家的言行。寄望于专家的个人道德自律是不现实的,或许法律才是最有力的武器。

  董金狮因敲诈勒索被判14年,算是受到了法律的严惩。这也给那些“满口胡言”的“专家们”提了个醒:“专家”一词承载着公众的信任与敬重,担起的是对公共决策的准确判断,它并不是非法赚取个人利益的筹码。(中国经济网评论员 梁瑜


  中国经济网评论理论频道开放投稿,原创评论、理论文章可发至cepl#ce.cn(#改为@)。详见中国经济网评论理论频道征稿启事


相关评论:董金狮被抓:还有多少山寨专家,借食品问题渔利?

     董金狮被抓:职业打假必须守住法律底线

(责任编辑:范戴芫)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