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闹”猖獗,道德谴责后更应解决问题

2016年04月27日 09:22   来源:中国网   王传涛

  24日晚间,网友爆料称因天气原因,长沙黄花机场飞往三亚的JD5766次航班没有按原定计划起飞,部分旅客因此情绪激动,一名中年女子开始泼洒盒饭,将盒饭砸向地勤人员,地勤试图避开却被一男子推回,随后还遭到此男子扇耳光辱骂。26日,记者从长沙黄花国际机场获悉,被殴打的机场工作人员正在住院治疗,涉事旅客已被控制,机场公安已介入调查。(4月26日《法制晚报》)

  这又是一起典型的“机闹”事件。在许多人的理念中,乘坐飞机还是高端的交通方式,那么,乘客的一些道德与行为表现也应该高端一些,动手打弱势群体,自然高端不到哪里去。因此,首当其冲的,就是要谴责的羞辱、殴打女地勤乘客的素质问题,尤其是那位男乘客。航班延误后进行维权可以,但不应迁怒于无辜的人,不应该羞辱一般的工作人员。

  但是,“机闹”现象在我国如此猖獗,单纯批评乘客的道德问题不会找到问题的答案,将所有问题都泛道德化,也都显得苍白无力。关键的问题在于,我们找到问题根源,并想尽办法去规避机闹的现象。笔者认为,解决好以下三个问题,就会比道德审判更加有用。

  一是,航空公司需要及时派出代表与乘客们进行解释、沟通和协商。具体到此事之中,乘客没有找到航空公司的代表,于是便迁怒于女地勤工作人员;而若航空公司能够及时派出人员与乘客进行沟通,可能问题就不会这么严重。这件事,仍然体现的是,各航空公司的一种傲慢的态度。虽然说,我国的航空经营领域,不存在绝对化的垄断,但是,在特定的航线上,却基本都有各省的国有航空公司把持。而这就是滋生傲慢的土壤。

  二是,如果“机闹”出现出格行为,则必须要重典伺候。在我国,“机闹”多数只涉及治安问题,很少涉及刑事方面的责任。但在国外许多国家则不同,许多国家将“机闹”定性为刑事案件,如果“机闹”发生在飞机上,则往往被处以重刑。相对而言,我国“机闹”的犯罪成本还是相对较低,导致许多“机闹”现象容易底线。

  三是,开展一些安全飞行、航空管理方面的知识教育,也十分必要。比如,根据《民航法》以及民航局发布的《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哪些延误不能赔偿,哪些延误可以赔偿,都有明确的规定。具体到此事之中,事发原因是天气问题,因此不存在赔偿问题,但航空公司要与乘客们交待清楚。如其不然,乘客被冷落后就很容易被激怒。而这样的知识教育,可以在飞机飞行过程中进行。再比如,关于此前多次曝光的我国乘客打开机舱门的现象,在航班上有明确禁令通报的,往往不会出现私自打开的情况,相反,有乘客可能会无意打开。

  泛道德化,不会解决根本问题。人的道德水平与素质高低,也驿动频频,不同的语境里,可能会有不同的表现。提高犯罪成本、多一些沟通交流和常识教育,要远远的比批评个别人的素质与道德实在的多。解决“机闹”问题的关键,也正在于此。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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