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浩俊:谨防PPP模式“变味” 给社会资本一条出路

2016年04月03日 07: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核心观点: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谭浩俊认为,既然推行的是PPP模式,那就应当按照PPP模式的内涵来进行,而不是改变其本意和初衷,让国资独占PPP模式的资源,把社会资本被彻底排除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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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财政部金融司主要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按照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有关部署,推动更多PPP项目落地,推进公共服务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短期稳增长、长期助发展”的目标。

  PPP模式也叫公私合营模式,是指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这就明确了PPP模式的合作主体是政府与私人组织,政府利用的是特许权,私人组织利用的是资金或融资手段,而双方合作的结果,也必须比单独行动更加有利、更具效率、更能体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利用。

  很显然,我国引进PPP模式,除了考虑其在国外已经取得成功经验,更主要的还是因为我国目前社会资本规模越来越大、社会资本寻找出路的欲望越来越强烈。经过前些年的城市快速扩张,政府负债规模持续扩大,财政收入增长速度明显放缓,政府已经没有能力提供更多的社会公共产品和服务,因此需要合理利用社会资本。

  这也意味着,推动PPP模式主要是通过政府的特许权,有效利用好社会资本,发挥社会资本在提供社会公共产品和服务中的作用,而不是继续由政府来直接投资、由政府大包大揽。否则,就失去了PPP模式的意义和作用。

  然而,从现实情况来看,PPP模式的内涵正在被扭曲,正在演化成另一种的大包大揽。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发布的PPP项目,很多不具备操作条件,或者说潜在的风险和压力太大,这也是为什么签约率极低、正式实施率更低的主要原因;另一方面,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的数量非常有限,更多的是一些国有投资公司等。也就是说,PPP项目已经变成了地方政府与国有企业合作的新载体。这样的话,社会资本的作用并没有因为PPP模式的推行而得到合理利用,地方政府也没有因为PPP模式的实施而降低负担。正因如此,笔者认为,对PPP模式,决策层应当高度关注和重视,切不要为了眼前需要,而任凭地方政府滥用PPP模式。一旦任其发展下去,又会掀起新的一轮政府负债风。

  当然,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并非不能参与政府公共项目建设。但是,既然推行的是PPP模式,那就应当按照PPP模式的内涵来进行,而不是改变其本意和初衷,让国资独占PPP模式的资源,把社会资本被彻底排除在外。如果PPP模式变成地方政府与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之间的“内部人”游戏,那么私人组织、私人资本就只能继续等待观望,只能从事其他方面的投资。在目前投资市场尚不完善,能够投资的领域还不广泛的情况下,私人资本就很难找到合适的出路。近年来地下金融如此活跃,楼市、股市的投机炒作之风屡屡出格,很大程度上就与社会资本没有合适的出路有关。好不容易引进了PPP模式,如果再被滥用,变成了“内部人”游戏,那社会资本何时才能找到真正的投资出路呢? 

  稳定经济增长十分重要,补齐发展短板也很重要,但决不能以牺牲长远利益和全局利益为代价。所以,如何按照立法的要求,把PPP模式严格按照其内涵确定下来,避免地执行中走形,至关重要。(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 谭浩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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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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