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宁:化解房地产库存还是要用市场化手段

2016年01月30日 07: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核心观点: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李宁认为,所谓市场规律,首先就是要运用税收、金融等手段,特别是要运用个人所得税、房地产有关税收等杠杆来调控市场,调节购房者的消费需求。比如降低房地产市场流转环节税负,降低房地产企业融资成本等,以引导二三线城市房地产商主动降价,让有资金的农民工等群体按照自身的资金实力来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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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地方两会相继召开,最引人注目的房地产去库存问题,被许多省市列入议事日程,进行了专项讨论,很多地区更是拿出了具体的政策措施。(129日《证券日报》)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底,我国商品住房总库存预计达到39.96亿平方米。其中现房库存约4.26亿平方米,去化周期23个月;期房库存约35.7亿平方米,需要4.5年来消化。这是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库存的基本情况。但是我国人口分布不均、城镇化水平不同等特点,决定了我国房地产市场库存不均衡,呈现出中大城市库存较少、需求旺盛,中西部和市县城市库存较多、难以消化等特点。

  那么,如何去房地产库存呢?

  大城市的土地是稀缺资源,商品房存在上涨的预期。即使在目前全国房地产市场整体产能过剩的情况下,大城市,特别是学区附近的房价仍然在上涨。限购与否,大城市中位置好的商品房始终存在上涨预期。实施限购,短期可能产生抑制作用,但是改变不了资源稀缺性。

  教育、交通、医疗等因素的地区差异,导致有钱人到二三线城市购房的不多,市场当前还没有建立起向二三线城市购房的激励机制。二三线城市中的本地有钱人早已购房,剩下的潜力消费群体就是农民工,但是农民工的收入又不稳定。最近有的地方政府补贴农民工买房,行政手段再次干预市场,这不可取。化解二三线城市和县城的房地产库存,还是按照市场规律进行为好。

  所谓市场规律,首先就是要运用税收、金融等手段,特别是要运用个人所得税、房地产有关税收等杠杆来调控市场,调节购房者的消费需求。比如降低房地产市场流转环节税负,降低房地产企业融资成本等,以引导二三线城市房地产商主动降价,让有资金的农民工等群体按照自身的资金实力来购房。

  其次,要通过财税政策手段,鼓励机构投资者购房出租,大力发展房地产租赁市场。比如有资金实力的企业从事购房出租业务,可以免征或者减征企业所得税等有关税收。金融政策方面,对企业融资购房出租也可以实施较低的利息,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转为租房产品,按照租房情况降低融资成本。还可以鼓励企业购房出租或者房地产企业出租代售商品房,降低租金价格,在化解房地产产能过剩的同时,为租房者提供价格较低的租房产品。

  最后,对于一些房地产企业,如果依靠市场手段化解库存不可行,就要按照市场规则淘汰落后产能,实施市场出清。政府绝不能为这些企业再融资提供便利,甚至用行政手段加以干预,让银行向这些企业贷款,因为那只会令问题越积越多,最终累及银行甚至整个金融体系。(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 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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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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