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家庭不能止于奖励

2015年12月28日 10:59   来源:东方网   刘建国

  记者从26日上午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九次委员长会议上获悉,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将现行计生法第二十七条修改为:“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12月27日《新闻晨报》)

  伴随“二孩”政策的落地,是否取消独生子女奖励一直引发公众热议,如今计生法草案的内容至少表明,“老人老办法”的规定不会被取消。不过,“老人老办法”面前,依然延续了之前物质层面的奖励,并没有更多的突破性看点。其实,对于生育独生子女的家庭而言,其关心的并不是奖励的多寡,而是其他更为现实和重要的问题。

  长期以来,谈及独生子女奖励,人们往往会想到独生子女费。三十多年来,独生子女费一直处于“低位徘徊”阶段,每月5元的标准一直得以持续。虽然,近年来少数省份有所提高,但是幅度依然远远低于社会发展水平。而且,即便如此,依然有很多独生子女父母没有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也从没领过独生子女费,导致独生子女家庭数量无法准确统计。可以说,如今的独生子女费已经成为鸡肋,即便从法律层面赋予了现实可操作性,但却并没有受到人们的待见。

  就现实来看,之前生育独生子女的父母,无疑是特殊历史时期的选择,并为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但是,如今当这些父母渐渐老去,独生子女家庭模式所带来的弊端日渐显现。从这个方面而言,独生子女家庭的问题,不止是独生子女奖励标准的高低,与金钱多寡的关系不大。更多的则在于,独生子女存在先天性的固有社会风险,给家庭、父母带来了不确定性影响。比如,失独的风险,会给父母带来终身的情感创伤,同时会产生老无所养的困境。即便,独生子女安然无恙,与非独生子女相比,也承受了更大的养老压力,而这并不是独生子女奖励所能解决的。

  事实上,生育独生子女的家庭结构,需要的并非是奖励,而是制度保障的落地。奖励的多寡,即便是与社会发展水平挂钩,但却依然无法缓解独生子女家庭的多重风险和压力。但是,客观上来看,计生政策的走向如何,之前的独生子女家庭模式必然还会存在下去。面对这种现象,对于国家和社会而言,不仅要实行“老人老办法”,更应该构建制度保障屏障,消除独生子女家庭的后顾之忧。尤其是,要针对独生子女的社会风险,找到计生政策变化中的利益公约数,平衡不同群体之间的权益诉求,避免独生子女荣誉只是依赖于物质奖励。

  “二孩”政策面前,之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应该得到政府的关心,从而享受到社会发展所带来的成果。计划生育是一项基本国策,而独生子女政策更是特殊环境下的产物,对于那些曾经响应“只生一个”的家庭,有理由得到国家层面的保障和扶助。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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