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钱多在喝醉时 酒醒为何不退钱

2015年11月30日 11:04   来源:东方网   殷建光

  利用职务之便帮人办事,给予关照,收受钱财,这是河池市原副市长黄德意涉嫌受贿罪的真实写照。黄德意辩称:“我在接受这些财物时主观上不是故意的,很多时候是我喝醉时接受。他们(指行贿人员)在送给我钱的时候,都没有具体的请求,即使有请求,我也当面拒绝。有时,我是比较委婉地拒绝,让他们自己参加投标等,绝大部分我都没有提供帮助。这些钱(指受贿的钱),我主观上是不想要的,钱在我手上,我是后悔的,但碍于面子没有退给他们。(11月28日广西新闻网)

  黄贪官的辩解,其实很搞笑。

  我在接受这些财物时主观上不是故意的,很多时候是我喝醉时接受。喝醉了,缺乏理性,把钱收下了,但是,酒醒之后,为何不还钱呢?说明酒醒的时候,还是贪婪,舍不得把钱还回去了。

  他们(指行贿人员)在送给我钱的时候,都没有具体的请求,即使有请求,我也当面拒绝。当面拒绝,背后不拒绝,这更厉害啊,送钱的人不是傻子,没有实惠,他是不会送钱的。

  有时,我是比较委婉地拒绝,让他们自己参加投标等,绝大部分我都没有提供帮助。那“少部分”的帮助已经让人家发大财了,所以,人家才送钱啊。

  这些钱(指受贿的钱),我主观上是不想要的。主观上不想要,客观上要了,就是恶果。主观上不想杀人,客观上杀人了,难道就不是犯罪了吗?

  钱在我手上,我是后悔的,但碍于面子没有退给他们。还是少用“面子”遮羞吧,分明是“里子”里爱钱,所以,才有不退钱的面子啊。

  其实,仔细研究贪官的这番辩解,恰恰表明了他之所以走上腐败之路的根源,内心没有坚守,半推半就,还不以为然,把原因推给别人,这就是腐败之毒的剧烈啊。

  现在,在法庭上,还没有真心认识到自己的贪婪本性,实在是让人感到荒唐搞笑又可怜了。说的难听点,实际上就是“弱智”了。

  为官者,廉洁奉公是本分,背离本分,贪污腐败,任何理由都不成立,无论如何自我漂白,也不过是一个“跳梁小丑”的角色而已。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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