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最严的管控从何而来

2015年09月30日 07:10   来源:文汇报   沈国明
  核心观点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人们对生活质量要求的日益提高,严控燃放烟花爆竹势在必行,这对于降低公共安全风险、降低环境污染的影响肯定有明显好处。但是,采取这项措施,对于上海市民素质和城市管理水平是严峻考验 

  禁止燃放反映了多数民意

  日前,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了市政府提交的关于修改《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议案,市政府的议案提出了迄今为止最严格的管控要求,将限放范围由内环线扩大到了外环线。上海实行限放烟花爆竹的制度已经20年了,说20年里没有进步似太刻薄,但要是说进步很大,恐怕很多人并不认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人们对生活质量要求的日益提高,严控燃放烟花爆竹势在必行,这对于降低公共安全风险、降低环境污染的影响肯定有明显好处。但是,采取这项措施,对于上海市民素质和城市管理水平是严峻考验。

  因为,这部涉及广大社会成员行为的地方性法规能否得到很好的执行,能否建立起为社会成员广泛接受的秩序,对于能否增进全民法治观念,进而建立起法治权威至关重要。而法规能否得到很好的执行,与立法质量密切相关。为此,这部法规的制定,一定要从实际出发,立足于可执行性。这部法规制定的难点并不在于划分燃放范围,也不在于确定处罚力度,而在于如何具有可执行性。具有可执行性,这部法规便是一部成功的立法。

  政府议案提出,经抽样调查,89%的人主张禁止燃放。但是,主张严控与将严控措施付诸实施之间存在很大距离,因为法规的实施比法规的制定艰难。上海全市人口已达2400万,不主张禁放的即使只占11%,也有264万之众。我相信这264万人不会人人都燃放,假如其中的1%违法燃放,这1%也高达26400人。这项法规制定时,应当着力研究如何管控住这个数量的违法燃放。

  几个亟待解决的难题

  ——警力有限。人们普遍都指望政府严管此事,动用警力严格执法。政府的确应当管,但是,政府可以调动的力量毕竟有限。鉴于去年“12·31”外滩踩踏事件的教训,明年春节的各项大型活动不可能少投放警力,日常城市运行也需要有足够警力,此时,不可能再有多少警力可投放于燃放烟花爆竹的执法。谁来实行有效的管理,成为必须面对的难题。

  ——管控重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涉及面广、管理链长,管理的重点在源头还是末端?投入不同,效果迥异。与在现场制止违法燃放相比,在销售、存储、销售等环节加以管控,比较符合源头管控的思路,可执行性会更好些。就像水龙头不关,要靠拖把擦干地板是不现实的。在源头上管控,需要有信息源和快速处置的队伍。管控犹如“猫捉老鼠”,管理部门对此要准备有效的应对措施。

  ——全禁与否。议案中,对婚嫁、乔迁似乎开了口子。该条文实施的前提是燃放管控基本有效,如果缺乏有效管控,该条文就显得多余。好比筑堤坝,堤坝建起来了,可以谈留口子的问题,一片汪洋的情况下,无需留口子,因为到处是口子。当然,一旦可以留了口子,还要让当事人能合法得到烟花爆竹。人们就是通过这些问题,来判断决策者决心的。

  ——社会参与。城市公共安全、环境保护是全社会的事,需要全社会出力,这符合现代社会发展规律,也是社会治理的基本要求。所谓社会治理,就是参与管理的主体具有广泛性,广大人民群众都是社会管理的主体。以保证本条例实施来看,广泛的社会参与怎么组织等问题,需要认真讨论。没有广大群众的共识,所谓的社会治理还只是停留在纸面上的。

  ——专营单位利益。烟花爆竹是由供销合作社专营的,这是他们的重要业务,如果从销售环节严加管控,供销社系统的这项业务将受到严重影响,他们自身应当对经营业务进行调整,另辟增效途径,但是,有关方面是否能够帮助他们减压?

  有人说,关于烟花爆竹燃放管控情况不佳是因为宣传得不够,其实不然。20年来,关于烟花爆竹的教育宣传没有间断过,血的教训也没少报道,查处违法运输、储存、销售行为的报道每年都有,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污染的报道更是屡见于各类媒体,因此,烟花爆竹问题社会知晓度高、关注度高。可以说,关于烟花爆竹燃放问题,已经成为民间的一个日常话题。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的危害应该没什么争议,争议的焦点是限放还是禁放,如何提高执法的有效性。

  集中民智寻找良策

  常说“警力有限,民力无穷”。20年来,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有成绩,但效果不尽如人意。我们应当反思,是否太倚重于政府、警力,可否选择此难题作为社会治理的选项,让人们通过实践建立对社会治理的信心,实现社会管理的创新。

  遇到难题想到制定法律,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一旦出台,必须付诸实施,而不能闲置,成为一纸空文。对像《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这样涉及全社会的法规,立法时一定要着力于它的可执行性。法规出台后,各方应当有“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实干精神,通过执法实现立法初衷,让广大人民群众满意。执法关系到能否建立起规范的管理,还关系到全社会能否逐步建立对法治的信心。

  为了制定好这部法规,可以让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让广大市民充分发表意见,群策群力,以创新的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推进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精细化、信息化、法治化,有效防范、化解、管控各类风险。民调中89%赞成禁放烟花爆竹,可以说是反映了大多数人的意见,但是,另外的11%也不能小视,这项法规实施得好坏,他们称得上是“关键少数”。因此,如果要实行最严格的管控措施,应当与这部分人多沟通,听取他们的意见,做好他们的工作,让他们理解这项立法的意义,共同寻找并形成解决问题的方法。(作者单位: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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