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法治社会,爱狗人士没有特权

2015年09月09日 11:16   来源:CE.cn   

  新闻背景:

  9月7日凌晨2时左右,动物保护志愿者将一辆拉了200多只狗的货车追下高速,拦截在西安河池寨收费站,双方一直对峙到上午,情绪激动的司机妻子自残,用匕首扎伤大腿。(9月8日《华商报》)

  因为狗的问题,人已经被撕扯进来

  爱狗人士认为狗是人类的朋友,有感情、有忠诚,不能虐待和伤害,并自认为有爱心、更文明,代表社会进步和发展方向;反对者则认为,养犬人素质低、遛狗不拴、任凭狗随地大小便、遗弃宠物、狗咬伤人、狂犬病等严重妨害他人,令人讨厌,“狗粉”人都不爱,何谈爱狗,甚至质疑“狗粉”的智商和精神状态。不仅舆论空间里讨论激烈,现实社会中也不断发生高速公路拦截运狗车、狗打架导致人“咬”人、小区里因为不文明养犬行为导致邻里纠纷等事件。在地方就养犬立法的调研会上,“狗粉”与反对者也是唇枪舌剑、摩拳擦掌。【详细

  爱狗无错,请用文明的方式

  这世上常常有一些人、有一种思维,认为只要挂起高大上的旗幡,就可以在“正义”的庇护下干点儿越界的事、说些过火的话。

  “爱狗人士”作为社会文明进步产生的“特有物种”,通常情况下会在动物福利、暴力遏制、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方面发挥启蒙作用,这种通过对“狗”的关爱推及开来的思想,也是一种与时俱进的思潮。不过他们也常常会犯一些关于“爱”的错误,比如“爱狗”的对面肯定是“虐狗”,关爱的对面肯定是冷漠,保护的对面肯定是破坏,于是一些“爱狗行动”就变成了一种非黑即白、非善即恶的“软暴力”,忽略甚至无视动物之上更为复杂的人性和社会多元差异。【详细

  实践也证明,即便拦截下狗,“狗粉”也几乎从来没有很好地进行安置,不过是将狗从运输车转移到“终身监禁”的“流放地”,仍然不免瘐毙。尤其是,在法律未禁止食犬、甚至法律也根本没有理由禁止食犬的情况下,谁又能指责甚至阻止他人食用狗肉呢?法律没有为任何人赋予道德绑架的权利。【详细

  法治社会,“狗粉”没有特权

  《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检查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法执行紧急公务除外。”看看吧,除了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任何人无权在高速公路上拦截车辆;否则的话,就是违法行为。这就意味着,无论车上的狗有病无病,无论车上的狗从何而来,爱狗人士都无权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拉狗车。【详细

  如果为了所谓“狗道”就可以随意侵犯他人私有财产,就可以阻碍他人正常出行,那么“人道”就没有了,社会秩序也会受到伤害,最终“狗道”可能也会因此丧失。【详细

  微言大义:

  @WenMin-Li:别打着爱狗的名义进行抢劫。

  @烟花灬秋雨:我是爱牛人士,我要拦拉牛车,我要砸屠宰场,谁也别拦我!

  @龙影随行_R1:爱钱人士为什么不去抢劫运钞车?

  @李伟-Attorney:人都不爱,爱什么狗?

  中国经济网编后语: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爱狗人士高速公路上拦截运狗车了。2011年4月15日,爱狗人士在京哈高速张家湾收费站附近拦截一辆运狗车。经警方和动物卫生监督部门调查,该车持有真实有效的检疫运载证明,但爱狗人士仍拒绝放行。如果当时法律硬起来,及时阻断爱狗人士这种制造事端、制造新闻的模式,就没有后来者群起而效法了。现在,只希望执法部门能亡羊补牢,为时未晚。

回顾:往期“经”点热评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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