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参保”迈出可喜一步之后

2015年09月08日 07:36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据报道,针对外省籍灵活就业人员无法在广东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问题,广东省人社厅拟规定,满足一定条件的非本省籍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后享受相应待遇。

  随着农民工群体的扩大,如何妥善解决他们的养老问题十分重要。广东率先推出非本省籍灵活就业人员“异地参保”新政,显然是在破解农民工养老困局上迈出了可喜的第一步。之所以说是第一步,是因为“异地参保”还需“异地互认”跟进,这才是更为关键的一步。

  长期以来,由于养老保险关系不能随人流动,一旦离开工作地点,流动农民工唯一的选择就是退保。按照现行政策,只退个人缴纳部分,企业缴纳部分则被社保机构截留。因此,越是用工密集的城市,地方社保因此获得的“截留”就越多,也就更愿意为农民工退保大开方便之门。流动农民工选择退保,不仅使以低收入群体为主要统筹对象的社保体系失去意义,还会加剧地区间社会保障的贫富差距。正因如此,尽管大多数农民工被动、消极地参了保,也只是当成变相存钱。

  有了“异地互认”的新政,农民工不管走到哪儿,保险关系都可以得到转移接续。只是,这项新政在推进过程中遇到了不少难题。比如,如何消除和平衡不同地区间的差异,如何科学确定企业转移部分的标准和比例,如何让转移地与接续地实现有效对接,如何使企业养老与新农保实现“互认”等。要想解决上述问题,各地必须有大局观念,出台相应的配套措施,突破技术层面上的难题。这样,才能真正让农民工老有所养。(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汪昌莲)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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