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导游小费合法化”能否落地生根?

2015年08月21日 14:00   来源:CE.cn   

  新闻背景:

  一直属于灰色收入的导游小费将合法化。记者日前获悉,国家旅游局等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导游劳动权益保障的指导意见》,首次从国家层面肯定并支持推广导游薪酬制,其中明确提出,“旅行社要探索建立基于游客自愿支付的对导游优质服务的奖励机制”。(8月20日《新闻晨报》)

  【背景】无序竞争下,导游往往成为行业的“牺牲品”

  互联网技术颠覆性革命,透明与便捷成为了必然,当上下游的沟通能够在更加快速、更为直接的平台完成的时候,导游的生存空间大大萎缩。

  作为旅游产品的服务者:导游连接纽带的作用在弱化,面对利益面前的无序竞争,导游往往一不小心就成为行业的“牺牲品”,谁也不会想到曾经的时代宠儿却沦落到无组织、无保障、无纪律的“三无人员”的境地,催生“恶导游”,各种误导游客消费、强制消费事件不断,导游薪酬体系混乱是旅游市场存在的诸多乱象的原因之一,这对于旅游业的整体形象和健康发展百害而无一利,导游行业的集体生态困境,亟需更多关注与重构。【详细

  要改善中国旅游市场服务质量差的现状,首先要改变以回扣为主体的导游薪酬结构。而从广东、深圳等地的试水小费制的经验看,小费制不失为一个不错的改革切入口。【详细

  【历史】导游小费是社会文明的“自我选择”

  中国古代也有给“赏钱”的习惯,赏赐对象有店小二、奴仆、书童、小厮、跟脚等,小费并非西方专利。而且,中国古代的小费习惯养成与西方人的小费习惯养成,有一个共同点,即贵族文化催生了小费习俗。【详细

  我服务,你付费,这是现代社会的心灵契约。我给你小费,不是施舍,而是表示对你服务的一种肯定和尊重,两者不存在高低贵贱之分,而是相互平等的关系。服务业相比教师、医生、公务员和律师,收入相对较少,因而往往会被人视为弱势阶层,而小费制能在提高他们收入的同时提升他们的社会地位,获得人的尊严和职业荣誉感。同时,游客在支付小费的过程中体会到了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平等和彼此尊重,在收获对方的一声“谢谢”中,感受到了文明的力量和温暖。所以说,小费制常被视为文明的表现。【详细

  【担忧】“奉旨讨赏”会否成为不容商量的强制消费

  导游小费再好,只是一道“甜点”,不是正餐。国内市场的小费文化远未成型。大多数消费者认为,自己在向旅行社支付费用后,天经地义应该得到物有所值的服务,从而对额外支付小费具有抵触情绪。不少网络调查显示,消费者并不希望在国内实行小费制度。

  随着旅行社恶性竞争,低价团充斥市场,为保证自身利润,旅行社把低价团的大量成本“甩”给了兼职导游,他们成了主要的“背锅侠”。可以想见,由于些许小费根本填不饱肚子,一些“饿导游”很可能变成“恶导游”。一方面,原本基于自愿的小费支付,变成变相的强制性支付。不支付小费,导游就会给游客点儿颜色看看。同时,也不能排除一些导游收了小费,照样安排强制购物,动辄因不满游客消费低辱骂游客。【详细

  当然,新政不会自作多情到幻想以小费制,来纾解中国导游市场的诸多顽疾。但依然有不少消费者会担心,“奉旨讨赏”会否成为不容商量的强制消费。【详细

  【建议】仍须在制度上整饬秩序、规范发展

  我们清楚,旅游市场出现的诸多问题,需要有科学合理的机制来调节,但这种调节并不能针对其中的某一方面。作为旅游市场来讲,政府必须解决的是游客、旅行社、导游、景区等四个方面的利益平衡问题,不能只是考虑到导游和旅行社方面的利益,应该站在维护旅游市场持续发展的大局角度,站在传承和发扬我国传统民族文化发展的角度,更多地从各方面都能接受的利益角度制定政策,让更多的人获得改革的利益,这才是改革的根本目的。

  事实上,小费只是对导游服务正常价格的一种“补差”,如果导游薪酬体系能及早跟上市场的步子,旅游公司对导游服务能保有制度化、公平化的尊重,“导游小费”作为锦上添花的存在,也不无不可。

  而我们必须看到,眼下旅游行业的种种积弊,并不是一个“小费”所能解决得了的,仍须在制度根本上整饬秩序、规范发展。因此,出台“小费合法化”机制,真正落实起来或许并没有那么容易。【详细

  微言大义:

  @二饼奶奶家的小二子:低的成本,本来就意味着低的服务质量。

  @后大学时代伪文艺男孩:为什么不能合法?小费是自愿原则,跟团的事先签订旅游合同,如果承诺的没做到,或强制付小费大可可以拿着合同告他罢了!如果人家服务好,给点小费又如何?

  @用户5528502878:不要什么事都跟外国学,国情不同,先把旅游制度做好吧!

  @飞奔吧少女:治理导游行业,首先应该提高导游人员入职门槛,提高导游人员素质。第二导游薪酬制,完全禁止旅行社买团卖团,导游应有自己的工资。第三,提高团价,不搞低价竞争,扰乱市场。

  中国经济网编后语:

  从长远来说,小费是文明的表现,是对对方的尊重。但就中国目前来说,“导游小费合法化”很难落地。毕竟,给不给小费是基于对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是建立在自愿原则上的。而国人刚富起来不久,过惯了精打细算的日子,喜欢讨价还价,至少会选择明码标价,看看低价团那么火爆就知道了。所以,选择给小费的并不会太多。另外,旅游业的乱象由来已久,服务质量总体上不高,能给消费的就又少之又少了。

  “导游小费合法化”的初衷是好的,但充其量只能算是“锦上添花”,关键还是要改变导游的薪酬结构,使旅游市场规范化。

回顾:往期“经”点热评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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