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捐款不能让党员干部“躺枪”

2015年08月20日 07:54   来源:红网   张闲语

  日前,网上传出多名天津市南开区教师被要求为“8.12”爆炸事故捐款的消息。对此,南开区政府通过官方微博回应称,组织定向募捐,是应党员干部要求。(8月18日《法制晚报》)

  本市发生这么大的事故,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号召市民积极捐款献爱心,这是应该的。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关键时刻伸出援手,能帮一下帮一下,能拉一把拉一把,多少是个心意,钱多钱少不重要,关键在于传递信心和鼓舞精神。爱心捐款本是名正言顺的正能量事件,但由于某些单位的操作方式方法失当,反而造成被动,确实令人惋惜。而面对网友的质疑之后,地方政府的回应反而是乱上加乱,一句“应党员干部要求”更是引发了公众质疑。

  首先我们不怀疑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毕竟他们是“先锋队员”,政治觉悟肯定比一般的市民群众要高许多。因此他们有这个要求,有这个呼吁,也在情理之中。但党员干部要主动进行爱心捐款,按理说有相应渠道,比如各级党组织,还有专门的红十字会,也可以特殊党费的形式进行捐款。因此把这一次全区开展的捐款活动归因于“应党员干部要求”,显然是一种借口和托词,或者说是自身底气不足。

  从南开区教育局转发的区委通知内容来看,其中的导语部分明确指出,“为组织动员全区干部群众迅速行动起来,及时有效筹集救灾救助资金,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募捐工作。”其中哪里有“应党员干部的要求”表述?分明是区委、区政府组织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作为一级党委政府,自己完全可以理直气壮的亮出自己的观点,就是要在全区党员干部中开展这样的爱心捐款活动,即使党员干部没有要求,作为地方党委政府也要主动进行。

  从南开区教育局的募捐通知的某些关键细节看,显然也有失妥当。既然是“应党员干部要求”,应该说面向“党政一把手、副职干部、中层干部”等人群,这都没有问题。但教育局却扩展到了“教职员工”,这就不是“党员干部要求”了,如果正在读书的话,那岂不是要扩展到“所有学生”?当然也不是不能针对教职员工和广大学生,但也不能用通知形式,发出社会倡议和呼吁是可以的。

  再从通知要求看,“现正值放假期间,学校可先支付支票,不能单位公款代交,可在教职工工资扣除相应金额。”显然这个要求就更是引发了公众质疑。捐款应该是个人志愿的事情,捐多捐少,各自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先开支票,这个支票上的数字咋填?岂不是变相的搞起了个人摊派?事实上“从教职工工资中扣除相应金额”本身就是一种霸道行为。

  捐款的目的是为了凝心聚力,传递爱心和力量。学校正处于放假期间,活动难以开展,可以发出短信倡议,如果方便的话可以通过学校设立的公共账户进行捐款。实在不行,也可以开学后再组织,为啥要赶时间呢?毕竟天津爆炸事故的灾后重建也是一件长期的事情。如今一纸通知,不仅没有达到凝聚爱心的目的,反而引发了舆论质疑,这个教训值得深思。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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