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准生证仍被责令引产:政策打架,不能百姓遭殃

2015年05月20日 07:46   来源:钱江晚报   刘雪松

  因为贵州与安徽两地在再婚生育政策上的区别,户籍地在安徽、工作地在贵州荔波县的高中教师覃谊,腹中5个月的胎儿眼下可能难保了。一周前,覃谊接到通知,责令在5月31日前自行到医院终止妊娠手术,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开除公职处分。据新华社报道,贵州省卫计委认为,这一通知无效。

  我国现有的再婚生育政策,法律上没有统一的相关规定,由各地方计划生育部门根据本地的相关情况自行制定。覃谊老师所在的户籍地政策允许生,这在户籍制度没有根本性变动的情况下,应该算是找到的一条合法依据。

  但是问题随之而来。生育政策的“一国多制”,一旦与体制内饭碗绑架在一起,就多了一道紧箍咒。眼下的像覃谊这样的情况不是不能生,而是看你是想要孩子还是想要饭碗。两地生育政策的差异,在一个个体身上碰撞出这么激烈的火花来,并且,腹中胎儿的生命交由母亲来决断,这种残酷程度着实令人纠结。

  很多人认为这个纠结是覃老师自己惹出来的,如果不是“钻政策的空子”,就不会惹这么大麻烦。问题是,覃老师在安徽依法办出准生证,表明安徽的政策是允许所属户籍的公民享受再婚生育权利的。而贵州荔波的政策不给生,完全属于两地政策上的相互抵触,如果这种人为的政策抵触,后果都由个人来承担,那么,对于覃老师和她的腹中胎儿来说,是既不人性的,也是不公平、不人道的。

  覃老师面临的政策障碍是,两个地方的法规发生的冲突,谁都没权利断定究竟是按工作地点认定、还是按户籍所在地为准。而造成这种乱象的原因,不在个人,在于政策的制定者。这时候,将详细的生育政策下放到各地区的计生部门,作为“统一指导”的最高权力机构,应该顺应人口流动更趋广泛等社会形态,拿出相应的具体指导意见,不能让人命关天的事,交由不同地区的政策差异之间自行裁量。

  生育权利的公正公平,是社会公正公平占比重非常之大的、属于国计民生的一项重大而严肃的政策。这么多年来,越穷越生、越生越穷,越富越生、越生越富的不正常现象,并没有随着时代与法治的进步而得以调整与遏制。而这种现象的出现,恰恰不是钻到了政策的“空子”,而是该到位的政策没有到位,该严格执行的政策没有认真下手。

  随着中国离婚率的大幅上升,有再婚生育意愿的群体会越来越多,将这部分人的生育权利与生育限制,作为一个具有全国性的指导与规范,已经迫在眉睫,也是摆在各地多样化的再婚生育政策面前相当突出的问题。不同生育政策之间的冲突,如果屡屡伤害的是个体民众,那么,这个游戏规则便是不科学、不规范的,也是在人命关天的大事上很不负责任的。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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