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产权理论分析中小企业融资难

2015年05月11日 09:14   来源:人民日报   高洁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认为,通过市场机制对资源进行优化配置,本质上是一种基于产权主体对产权客体权利确认的交易方式。对财产的所有、使用、处分与收益四项基本权利,构成了市场经济中产权权利的基本内容。中小企业是市场经济下最具广泛性的产权主体存在形式,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实质上是以银行为代表的经营货币资本的产权主体与中小企业产权主体之间难以形成有效的信用衔接所造成的。因此,用产权理论分析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是解决这一难题的重要视角。

  从产权视角分析,中小企业融资难有如下成因:首先,借贷或信用的实质是财产权置换。大企业资金实力雄厚,相对于中小企业而言在财产权上具有强势地位。反观中小企业,产权种类与产权规模有限,内部产权结构往往不尽合理,因而难以获得市场优势。产权主体扩大经营,谋求规模与范围经济是对市场压力的必然反应,银行也是如此。所以,银行具备较强经济动因与大企业建立信用关系、开展融资活动,如此则排挤了中小企业融资。其次,银行作为负债经营的金融机构,对所持有的资金仅具有使用权与部分收益权。其经营行为不仅要对银行的发展及声誉负责,而且要对资金的实际所有者——储户的利益负责。在竞争激烈的金融领域,银行对其经营的货币资本安全性、流动性与盈利性考量更多,因此很难抛开对自身盈利的考虑而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融资倾斜。大力发展中小银行,一般来说有利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但也应考虑到,银行规模越小对资金经营的安全性要求越高,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制约其对中小企业的融资动因。所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需要从银行、中小企业及其信用关系这三个方面同时着力。

  进一步加快银行商业化进程。在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保障存款人利益的同时,鼓励支持银行间相互参股以及兼并、合并等市场行为,逐步放宽银行经营业务范围,培养综合金融业务提供商。在国家层面,大力发展并完善国民征信数据库并面向金融机构开放。鼓励银行以各种方式建立与中小企业的信息沟通渠道。以法律形式规范银企之间的股权融资行为,支持银企间按一定比例实现股权融资,促进金融资本与实体资本以股权形式紧密结合,推动二者成为利益共同体、市场共同体。

  推动中小企业从单一产权结构向混合产权结构转变。通过政策引导,鼓励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向产权多元化的现代企业制度转变。政府应为中小企业提供人员培训、信息咨询等服务,并加大监管力度,培育合格的市场主体。

  建立政策性中小企业信用保证金制度,稳固银企信用关系。经济波动会使金融与实体企业的信用关系受到冲击,银行与中小企业之间的信用关系尤其脆弱。以政府信用输入为依托建立新型产权主体形式,构建政策性信用担保体系,可以有效稳固脆弱的银企信用关系。现有的企业化融资性担保公司,由于资本额度有限,自身经营也在很大程度上受市场波动影响,具有同实体企业兴衰周期叠加的特点,市场稳定器作用比较有限。以政府信用建立政策性中小企业信用保证金制度,是稳定银企信用链条的可行措施。

  综上,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既受到市场经济运行规律影响,也与我国金融体制不够健全有关。从银行和中小企业两方面加大产权改革力度,完善金融体制机制,并以政府力量稳固双方的信用关系,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重要方法。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博士后)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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