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职业打假人暴富是对市场经济的讽刺

2015年03月24日 13:36   来源:CE.cn   

  新闻背景:

  王海42岁,山东青岛人。1995年3月,王海在北京隆福大厦买了两副索尼耳机,他意识到这可能是假货,紧接着又买了10副,依据消法第49条提出了双倍赔偿的要求,被称为打假第一人。如今,王海已经成为职业打假人,而且有了四家公司,仅去年一年,打假成本就在400万元左右,总索赔额理论上有1000万元。(3月23日《新京报》)

  王海成为“打假英雄”的时代背景

  上世纪90年代初期,市场经济正在蓬勃发展,但是因为处于市场初级阶段,也暴露出很多棘手问题。其中一个问题就是商家缺少诚信,制假贩假泛滥。为整顿市场秩序,规范市场经营,政府和媒体曾经举办过一系列的管理与监督活动。如1991年中央电视台推出的3·15晚会。类似节目的诞生,充分说明当时假冒伪劣产品的严重性,以及对其治理的必要性。既然如此,“刁民”王海的出现,无疑可以为整体的打假活动锦上添花。

  同时,另一个重要的背景是,当时人们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不熟悉,很多人根本不知道其中有索赔的条款。因此,王海知假买假的行为相当于变相宣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中的赔偿条款。这有助于法律知识的普及,也有助于法律信仰的养成。之前,人们在消费领域中出现问题时,常常不知道该怎么办:或是自认倒霉,或是通过个体努力减少损失。所以,从法律宣传的角度看,王海在打假的同时,扮演了一回法律宣传员的角色。这种角色有其时代意义——正是在那个时代,社会所需要的。于是,王海便顺理成章地成为人们心中的“打假英雄”。【详细

  现代社会还需要王海这样的“打假英雄”吗?

  我们可以从之前的分析出发,看王海被社会需要的环境与背景是否已经改变:一是假冒伪劣产品是否销声匿迹?二是人们维权的制度依赖是否已经形成?如果这两个方面已经发生了根本变化,那么这个社会已经不需要王海这样的打假英雄,他的行为只是一种商业定位与策略而已。

  遗憾的是,这两个问题似乎没有发生本质变化。假冒伪劣产品远没有达到销声匿迹的程度,相反一些原本被认为不会出问题的大企业大品牌,照样曝出各种质量丑闻。同时,不少人维权时也没有形成制度依赖,一方面是因为维权的成本太高、过程太长,人们通常耗不起,另一方面有时还会出现没人管的尴尬,结果问题就像皮球一样被踢来踢去。既然市场和法治的发展与建设还没有达到我们预期的理想状态,那么王海的存在就还有其价值,即便他通过打假的行为赚了大钱,只要他的行为在法律框架内,我们依然可以称其为“打假英雄”。【详细

  职业打假,只是一个可以被接受但注定不能被依赖的推动者

  一个正常的市场环境中,消费者权益的维护只能仰仗于确定的、无差别的法律保障,而不是某种“职业化”经营。而只有凭借某种强势操作,才能成功维权,本身就说明消费维权仍缺乏“普惠”式的制度保障。在某种程度上可说,职业打假群体的兴旺,恰恰印证了普遍性的可确定的日常式维权的式微。

  事实上,王海本人对此也深有感触。2008年,王海曾向媒体感叹:作为职业打假人这么多年,“没有变化的是公民的组织资源依然匮乏,依然是在以个体对各种利益组织进行博弈。这种博弈显然是不对等的”。而改变这种博弈格局,或才真正是当前消费者权益保障最需改善之处。职业打假,只能是畸形的消费权利与消费环境中,一个可以被接受但注定不能被依赖的推动者。【详细

  【微言大义】

  @王泽立_____:对于这种人,我只想说,公司还要人吗?

  @ghostmaster_yby:只要你打假,挣越多我越佩服你!

  @不经历帝都怎能见彩虹:很多人只看见它好的一面,却无视它恶劣的一面。

  @暮侠天使:以毒攻毒的典范。

  @大兴一叶孤帆:这能成为职业,就是悲哀。

  中国经济网编后语:

  当公民维护权益的成本已经高昂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有些人习惯性地去默认潜规则,并逼迫自己接受现实的安排……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因而,这个社会还真需要王海这样的“扒粪者”,尽管他的点射只能使部分造假者无处遁形,尽管他可能出于各种各样的目的,但他却可以推动更多的人选择不抛弃不放弃,从而推动市场经济秩序的改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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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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