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立名目:“民办教师转公办”名额被卖掉(图)

2015年02月09日 07:31   来源:西安晚报   文/朱忠保 图/赵顺清

 

  近日,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原教育局局长祝某被多人实名举报,举报者称,祝某在其任职期间,涉嫌利用职权在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的过程中谋取私利,1997到2000年4年间,200多个“民办教师转公办”名额被卖掉。(相关报道见今日本报7版)

  举报信称,连云港市灌云县教育局原局长祝某涉嫌利用职权将文件中“招收合格民办教师转公”和“民办教师进入师范后转公”这两项指标中的大部分以每人3万元钱变卖给社会上人员及县政府机关一些官员亲友,“1997年到2000年4年共变卖了200余名额,牟利600多万元。”举报信中不止有指责,还有例子。

  符合条件该民转公的,却因为“僧多粥少”而转到领导关系人头上;本应是按照规定,不收任何费用的民转公,政府却将指标拿来卖钱,变成了政府敛财名额。据当地政府回应称,每人收取3万元是用于培训,是经过县政府办公会研究通过的,没人私人收钱。试问,如此“天价”培训费,是经过谁批准的,合理性何在?

  对于政府而言,必须依法行政,法无授权不可为,否则就是违法。请问:国务院下发的有关民办转公办的通知中,有哪一条授权给当地政府部门,可以向转为公办老师的人收取高昂的费用,可以把指标拿来卖钱?如此“培训费”,不过是敛财的幌子,收费时冠冕堂皇的借口。本来旨在温暖民办老师的事,温暖却没有抵达,反而深深地伤害了他们的心,真是歪嘴和尚念歪了经。

  虽然事件已经过去十多年,但它的影响至今仍在,其中潜藏的各种猫腻有待被揭开。如今,面对举报信,监管部门将如何调查处理,公众无疑会拭目以待。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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