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里有话:储户丢钱=“诈骗”银行?(图)

2015年01月27日 14:34   来源:西安晚报   冯海燕

画里有话:储户丢钱=“诈骗”银行?

图/王成喜

  重庆张净夫妇十余年前在农行存款4笔,共120余万元,钱被银行职员办卡取走。2006年夫妇状告农行,农行向当地警方报案“遭遇诈骗”,警方以涉嫌协助他人取走存款为由将张净刑拘,张净以诈骗罪获刑4年,3名合伙偷钱者仅获刑一年多。

  按说,法院是最重视证据的地方。警方以张净涉嫌“协助”蓝振贵、陈天明等人取走其存款为由,将其刑拘。并将其起诉银行赔偿的正当行为指控为诈骗,这需要铁证支撑。两张被别人冒名填写的密码挂失和两张借记卡申请表,其实是可以证明张净无罪的重要证据。如张净所言,若是自己向他人透露密码,别人就不用向银行挂失密码,若是“协助”他人,透露了密码就不会有这些单据,有这些单据就证明他没有透露密码,这是并不复杂的辩证关系。一个普通人尚能分析清楚,何况是破案专业、办事缜密的警务人员?

  事实上,这些单据是真是假,一验便知。但是,如此重要的证据被无视,申请调阅被一再拒绝,设卡。这让人不得不怀疑,法院是以事实为基础,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审理案件,还是一开始就打定主意要把张净推向牢狱之灾?

  存钱蒸发反坐牢,不仅是个体的辛酸屈辱,也是渎职警务人员给司法公平抹黑。因此,张净需要跟银行理论赔偿事宜。但该案不能以赔偿告终。办案人员缘何“炮制”出这起冤案?是业务不熟练,取证不严谨,还是与银行之间达成利益联盟,涉及贪污腐败问题?还应彻查。如果个体错误让国家埋单,那如何捍卫司法权威,如何震慑渎职人员?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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