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姓“公”的天价停车费流入“私人腰包”

2014年11月25日 10:23   来源:荆楚网   李智

  道路停车位属公共资源,但记者近日调查发现,车主缴纳的停车费与政府财政所得之间存在巨大差额,至少有一半收上来的钱最终没有进入政府的口袋。

  毫无疑问,公共资源姓“公”,道路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对道路停车位进行收费,其收入当然要属于政府,归入公共财政。道路停车位收费的质疑声音由来已久,城市公共车位收费、路边划线停车收费、小区道路停车收费,汽车临时停靠挤占公共资源就要收取相应的费用,在全国大大小小的城市中收费的道路停车位数以万亿,其收入无法估计。对于停车收费大家都能理解,也觉得理所当然,但若是“天价停车费”不知所踪、去向不明,车主缴纳的停车费与政府所得相去甚远,不得不值得我们深入的思考。显而易见,停车费当然不会不翼而飞,那么没有进入公共财政定是损了“公”肥了“私”。

  道路停车位姓“公”不姓“私”,如何有效制止公家的停车费流入私人腰包值得我们深入的进行探索。

  公开透明招投标管理,制定合理收费制度。长期以来,停车收费资源分配固化、经营私人化、长期暗箱化。部分人通过打点政府相关部门以“低价”获得停车位收费管理权,车位承包“特许经营”,政府“暗箱委托”,少部分违规招标者获了利,上缴到政府的寥寥无几,巨额的收费全部流入承包者的腰包。这就要求政府相关部门要严于利己,切记假公济私、中饱私囊,对道路停车位招投标程序和过程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并且根据市场规则制定切实合理的收费标准,既让承包者有利可图,更不能亏了国家利了“自己人”。

  启动收费追踪监督,让公众“一清二楚”。道路停车位挤占的是公共资源,相关部门就有必要向社会公开停车费的收入和使用去向。俗话说:“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停车费来源于广大的汽车停靠,势必会对停车道路有相应的损坏,所以费用的使用首先就要包括对停车位的维护;其次,收入多少,使用多少,政府相关部门都要及时的进行公开公示,确保流程透明,使用合情合理;最后,道路停车费应该属于一种“专项资金”,其保管和使用都要有专门的人员进行操作,确保专款专用,使停车费来的清楚,去的明白。

  总之,停车收费姓“公”,是公家的东西,是公家的东西就要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停车收费作为公家的“公款”,回馈社会,谋福大众才是正道。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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