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让“海关放水”成为公信力的“硬伤”

2014年11月19日 14:03   来源:中国江西网   文/杨花花

  一场突击行动,在深圳沙头角海关旅检四科办公室,办案人员当场查获108万元,多个信封注明分账“清单”。(人民网2014年11月18日)

  俗话说: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钱”。本来只是一句俗语,却一语成谶---深圳沙头角海关旅检四科“放水”上演了真实版。

  在一场突击行动中,办案人员在沙头角海关旅检四科办公室当场查获108万元,多个信封注明“清单”。至此,海关“守门人”成了“放水人”,让海关的形象一落千丈,更是给海关长期以来树立的公信力带去了难以抹平的“硬伤”。

  走私车辆按次收费,小桥车1200元/次、商务车1500元/此,一个海关关员每人每月受贿至少几万元。海关在如此“经营”下,无疑成了人人争抢的香饽饽。而其背后“分工明确”、“管理科学”的腐败链条更是触目惊心。

  根据检方的调查,旅检四科对走私车辆实行按次收费;海关内部各环节“配合行动”“分工明确”;为了避免利益冲突,“严明管理”···走私在当地成了“公开的秘密”。

  今年以来,深圳海关已有23人落马,800名干部的工作岗位进行了调整。同时,深圳皇岗海关有8名关员因涉嫌放纵走私被检察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深圳湾海关和大鹏海关各有一名科级干部被检察机关调查。10月,被情妇举报的深圳海关稽查处副处长黄洲洲落马,并牵出该处另外两名关员。一系列案件的曝光,却仍然没有阻挡海关继续“放水”的热情。虽然,海关对走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并不像杀人、放火般恶劣,但产生的负面影响却是很大的,这是违反国家法律、违法党的纪律的。

  说到底,海关“放水”就是放任“走私”行为的继续,更是利用“放水”的间隙将手伸向了贪腐、受贿的深渊。说小点,这影响了个人的前途,说大点,就是影响了经济发展。这无疑更是影响了公职人员和群众的“干群鱼水情”。

  就对海关本身来说,商品是否属于走私对其并没有直接的影响。但放任这种行为的存在,就是对自身责任的漠视,更是要承担起犯罪的惩罚。就算一时多得了几万元,笑得喜滋滋,也会因“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现行,落下悔恨的泪水。而这时如果才来想如何弥补,就只能感叹“为时已晚”。

  商家巴不得借着海关之手能少交关税,以谋得更多利润,但海关作为公职人员“见钱眼开”就是违法乱纪的行为。本来是关口的“守门人”,却成了“放水人”,伤害的最终是自己的利益,也是海关整个部门的形象,但愿自此以后,“海关放水”不再是公信力的“硬伤”。

(责任编辑: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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