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工清理征迁通告 网友:大水冲了龙王庙

2014年10月21日 07:43   来源:法制日报   

  导读:近日,河南郑州农业路与文化路口西约200米路南,一名环卫女工正在撕张贴在临街墙上的政府征迁通告。环卫工说,公司规定:如果一处“乱张贴”没清理就要被罚款5元至10元。金水区房屋征收和补偿办公室一负责人称,“我们必须张贴,这也是市里的规定”,这是多年沿袭下来的工作惯例。

  @王学进:政府可对“城市牛皮癣”悉数铲除,对情节严重的还可处以经济罚款,却可以放纵自己的乱张贴行为。这如何解释?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龙敏飞:在一些政府部门人员看来,无论是什么机关部门,大家都是一家人,很少有“大水冲了龙王庙”的事情,那偶尔违法违规,也不会有人出来处罚。因为深谙官场潜规则,所以才有了“乱贴小广告”的违规之举。

  @范子军:一个最基本的立法和守法前提是,要求民众做到的,政府首先带头做到,形成权责平等的良性互动,才是我们应当着力追求的法治境界。

  @贺成:无论是征迁部门,还是环卫部门,都是在做公共服务。职能不同,但目标一致。当部门规定、职能相互抵触时,一定要多变通、沟通,在友好协商的前提下共同解决问题,彼此规范提高,而不是互相刁难、钻牛角尖,甚至闹出笑话还浑然不觉、拿自己“家规”说事。

  @肖华:只要有关部门在张贴公告的时候,依法张贴,其实也不会成为问题。但是我们一些政府部门还是依照惯例进行张贴,说到底还是没有法治意识,有的只是惯例意识甚至是特权意识。

  @锦秀文:信息社会的特点是巨大的信息传播必须有一个覆盖率较强的输出渠道,各类信息要有足够的发布平台。这样的平台严重缺乏,导致政府街头张贴的征迁通告也没有合适的去处。环卫工人看见广告就撕下,既在给政府乱贴行为纠正,又是在无声要求政府多多增加信息发布平台,以便减少小广告满天飞的状况。

  @胡海军:宣传的手段并不是一定要到大街小巷去张贴。在信息手段高度发达的今天,广播、电视、网络,都是不错的选择。即使非得张贴不可,也应在指定的地方张贴。

(本期选编:马钰朋)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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