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奖经济学理论:反垄断的新思路

2014年10月16日 09:22   来源:工人日报   余丰慧

  10月13日,瑞典皇家科学院宣布将2014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发给法国经济学家让·梯若尔,表彰其“对市场力量和监管的分析”。

  让·梯若尔此次获奖的主要原因是他对寡头垄断现象的研究,而这些研究成果对我们无疑是有启示的。

  梯若尔的研究主要针对市场自然形成的垄断行为,即行业中只有一家或几家企业能够有效率进行生产,当他们的产品或者服务足以满足全部市场需求,并且表现出规模经济时,就容易出现自然垄断。技术增长达到一定规模,平均成本和边际成本就会呈下降趋势。随着产量提高,企业可以不断降低价格,并保持一定利润,因为这时其平均成本是下降的,成千上万个竞争者要想和平地竞争共处不太可能,因为一个大企业具有远远高于小企业的效率。在我国,BAT(百度、阿里、腾讯)三大互联网公司已经开始出现自然垄断的倾向。

  在梯若尔之前,寡头垄断的研究者和政策制定者们倾向于制定一个针对所有产业的单一政策规则,比如限价、禁止竞争者合作但是允许上下游企业合并。而梯若尔的理论研究显示,这种政策在某些条件下可行,但在有些条件下可能会带来损害。他的研究显示,如果只用限价政策,那么处于主宰地位的企业将愿意削减成本,但是也可能会推动他们追求超额利润。自然垄断的一个核心是依靠规模经济优势取得市场支配地位,而规模经济最不怕降低价格,降价反而是其淘汰竞争对手的秘密武器。

  同时,自然垄断形成的规模经济优势,往往是企业通过自主创新特别是技术创新带来的。如果对其过早、过狠,盲目发起反垄断调查,容易伤及创新积极性。

  梯若尔的理论研究显示,竞争者合作定价的确有害市场,但如果是共享专利的一群企业合作定价,则有利于每一个人。而鼓励行业上下游企业合作虽然有利于创新,但是也会扭曲竞争。

  他提出,对于寡头垄断行业,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他在一系列文章和著作中提出了一个新的理论框架。政府如果基于这个框架设计政策,能更好地鼓励寡头垄断企业更具有生产性,同时防止他们损害竞争者和消费者利益。

  这些经济政策制度安排值得我们研究和借鉴。比如:BAT等互联网行业的超大型公司,通过自己的创新创造,已经在一些领域占据市场支配地位。一旦其行为不当或者出于自身利益争斗,就可能出现损害消费者利益及打击竞争对手的情况。

(责任编辑: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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