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出租司机成为疲于奔命的“植物人”

2014年08月25日 07:20   来源:红网   文/乔志峰

  北京一出租车撞树3人亡,疑疲劳驾驶。近日,北京三环主路由东向西方向,万芳亭公园旁,1辆出租车撞到树上,致包括司机在内的3人当场死亡,乘客为1男1女。据过路出租司机介绍,该车司机可能是双班,疲劳驾驶,工作应该在十小时以上。(8月24日《京华时报》)

  疲劳驾驶、危险重重,因此而引发的事故和惨剧时有发生。出租司机疲劳驾驶危害更大,不仅司机本人容易出事,也常危及乘客安全甚至是公共安全。然而,类似现象在出租车行业内却非常普遍,有数据统计,出租车驾驶员每天驾车超过10个小时很常见,高达10好几个小时者也不鲜见。有出租车司机这样自嘲:我们就是“植物人”,开车的时候像“植物人”一样麻木,休息的时候睡得像“植物人”一样人事不省。

  造成出租车司机疲劳驾驶的原因有很多,最主要的还是收入的压力。众所周知,承包费(即俗称的“份钱”)是出租车司机非常沉重的负担,“的哥”中流传着这样的顺口溜:“上午为石油公司干,下午为出租车公司干,晚上才是为自己干”。在生活的压力下,他们怎能不疲于奔命?

  另外,出租车司机的合法劳动权益无法得到有效维护的现象,现在依然严重。由于出租司机的工作特性,采用的是“不定时工作制”,无法适用标准工作时间,因此很难做出固定工作时间的限制。虽然《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连续驾驶普通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要扣6分,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具有一定的难度。这也让一些出租车公司放松了管理,为了提高经济效益而不顾安全和司机健康,变相默许或鼓励司机超负荷工作。

  不让出租司机成为疲于奔命的“植物人”,既是对司机及其家人的呵护,也是对乘客和公共安全的负责。当前最迫切的还是要改变现有的分配体制,让司机不用疲劳驾驶就能过上体面的生活。同时,也要推出一些切实可行的措施来对此进行监督。例如,巴黎市政府明确规定:出租车司机工作不得超过10小时,否则将被罚款。他们在出租车的后车窗上都安上了一个电子显示器,记录出租车司机当天的工作时间,警察一目了然。类似做法可以考虑“与国际接轨”。

  

(责任编辑: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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