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过隧道被拦,错不在收费员

2014年06月27日 09:50   来源:东方网   李冰洁

  6月24日早上4时57分36秒,一辆救护车风驰电掣,从江北抵达南京长江隧道收费站口。道口夜里封闭维保,5点才能开启,道口前已有不少车辆排队等候。看到救护车亮着警灯,打着双跳,鸣笛呼啸而来,许多社会车辆纷纷让开,可收费员却没有打开道口,一些司机上前交涉仍无结果。直到5点整,道口才开启。有市民纳闷,碰到这样的紧急情况,隧道为什么不特事特办提前开闸放行呢?(6月26日《现代快报》)

  孩子没能挽救过来,令人遗憾。家长还是节哀顺变吧。当然,家长很想知道也有权利知道在隧道被耽误近3分钟是否是导致孩子没能挽救过来的原因,因为死去的是他们的孩子。据监控显示,4时57分58秒,救护车进入17号车道,5时40秒启动驶入隧道,前后耽误2分38少。但这是否完全受救护车被拦影响,有待求证,任何臆断都是不负责任的。

  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孩子送得太迟。据报道,在救护车上,患儿的呼吸、心跳都已骤停,医生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急救,并进行心电监护。显然,这是没能挽救到孩子生命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当然,医院的抢救设备齐全,如果在隧道口不堵3分钟,即孩子早一点到医院,也许抢救孩子的胜算要大一些,但这只能算是一种猜测,没有事实根据。而这也不是笔者讨论的主题。

  事实上,隧道公司没有设立灵活处置预案,没有对救护车开通绿色通道,是导致这起救护车被拦的主要原因。但必须承认一个事实:收费员只是严格按照施工制度执行。因为,收费员并不知道隧道里的施工情况,如果收费员违规开闸放行,救护车在隧道里发生车祸,不但反而耽误急救工作,还会撞伤乃至撞死施工人员,以及导致救护车上的人受伤害,后果不堪设想。

  因此,我们不应该过于指责收费员“机械”,也许正是收费员坚持制度,才避免了救护车在隧道里发生交通事故。反过来说,如果收费员不坚持原则,擅自放行救护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不仅一切后果和责任全在收费员头上,而且由此造成的人员伤害无法挽回,这是谁都不愿意看到,届时大家的说法就不一样了,都会转而指责收费员不坚持安全施工制度,擅自放行救护车。

  所以,笔者认为,不论救护车被拦3分钟是不是导致孩子没有挽救过来的原因,都不应该指责收费员“机械”。因为,真正的问题在于隧道公司没有对救护车设置专门的安全通道,收费员遇到类似的情况无操作制度可遵循,但为了施工安全,又不能不坚持安全放行制度,所以,不能因为救护车被耽误就看不到施工安全问题,拿事后结果批评事前坚持制度的人,问责要找隧道公司管理失职责任,别冤枉无辜的收费员。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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